1、农业机械平安生产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平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机平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最近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平安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加强农机平安工作作为加强道路交通平安的重要措施,要求发挥农机平安监理机构作用、完善农业机械平安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机平安监理机构的支持保障、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平安技术、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平安管理、将农机平安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等。这些规定,表达了国务院对农机平安生产的高度重视,表达了农机平安在全国平安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影响。各地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以及国务院有关农机
2、平安生产的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高做好农机平安工作对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开展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平安开展意识,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平安监督管理,促进农机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认真落实促进农机平安生产的政策措施 农业机械平安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开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平安工作的意见和平安生产十二五规划等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机平安生产的政策措施,各地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要落实好保障农业机械平安的财政投入政策,将农机平安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实行农机定期免费检验制度,
3、将农机平安检验、牌证发放等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机平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要积极争取平安投入,大力推广免费监理或补贴监理惠民政策,鼓励对农机牌证发放、平安检验、培训考试、报废回收、事故保险等费用给予补贴。要加大农机平安监理装备建设投入,强化平安检验、驾驶培训、事故处理等农机平安监理技术的研究,积极推广应用反光标识、平安防护罩、动力自动切离等农机平安技术。加强机耕道建设,保障农机作业和转移平安。 三、继续完善农机平安监理规章制度 根据农业机械平安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加快建立报废淘汰农业机械回收制度,标准农机回收和拆解的程序和方法,促进农机更新换代、节能降
4、耗和平安生产。要积极落实农业机械实地平安检验方法等规章制度,加快完善农业机械平安检验标准,提升平安检验覆盖面,强化农业机械的平安管理。要严格执行机动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运行平安技术条件,逐步完善其他农业机械运行平安技术条件,提高农机平安性能。要尽快完善各类农业机械的平安操作规程,明确技术要求,标准平安生产操作行为,提高驾驶操作平安水平。进一步完善地方农机平安法规和标准,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机平安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 四、切实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 提高驾驶操作人员的平安意识和平安操作水平是保障农机平安的关键之一。各地要严格执行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方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
5、人平安监理规定,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促进机手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术、平安法规知识等,提高驾驶操作、防险避险、自救互救等技能。要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培训资格管理制度,鼓励培训机构改善培训条件,创新培训方法,改进培训手段,提高培训效果。要加强培训考试质量监督,积极推广电子桩考仪和无纸化考试技术,严格按照考试科目和程序进行考试,强化驾驶人平安、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五、不断强化农业机械平安的源头管理 农机鉴定机构要严格贯彻强制性平安标准规定,修改完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明确各类产品的平安鉴定内容,严禁不符合平安要求的农业机械通过鉴定;要加强对鉴定产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生产销售与鉴定产品不一致的,应责成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应按规定撤销其鉴定证书。农机平安监理机构要严格进行平安检验,对不符合平安技术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并应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要完善农机平安监理网上审批管理系统,强化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档案管理,逐步建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信息库,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投诉情况和农业平安生产需要,组织开展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的平安鉴定和重点检查,并公布结果;对不符合强制性平安标准的农业机械,应按照规定取消享受购机补贴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