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教育投入工作意见 根据党的十六届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坚持城乡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开展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开展,现就加强农村教育投入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对农村教育事业投入力度,缩小城乡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的差距 (一)坚决依照教育法的规定,保证农村教育事业费的“三个增长:即农村教育事业费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农村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农村教育人均事业费支出比上年增长,农村教育人均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长。 (二)按关于转发建立区镇级教育卫生专项奖励资金假设干意见的通知(宝府办()47号)的精神,“十一五期间执行好农村教育专项补贴的政策,
2、每年补助经费不少于3000万元,并且实行专款专用。其补助工程视农村教育投入的实际,保证补助经费不断增加并改进补贴方法。 (三)进一步增加对农村教育的专项投入,实现城乡中小幼学校硬件设施的无差异和根本统一,优先保证农村学校的硬件及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扶持并培育一批农村品牌学校,全面提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 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收入保障机制,统一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一)保持农村教师与XX县区教师收入水平根本一致。年执行初中、小学教师人均补贴20220元,幼儿园教师人均补贴12022元;执行中小幼班主任补贴每月200元,执行初中、小学占教师三分之一的骨干教师每年2400元的补贴。进
3、一步执行特级校长等教育专家的年薪制、津贴制等。对农村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审、教学评优方面给予倾斜。 (二)统一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安排资金并及时拨付。年起执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12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120230元,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312元,并视教育投入情况逐年增加。年起,在统一的标准之上由区另行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增拨生均20230元,支持农村中小学校办学。 三、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的其他扶助政策 (三)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加强对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以区政府管理为主,区、镇政府分级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 (二
4、)执行好宝府办()63号文件,对本区高中(职)大学(本、专科)阶段困难学生实行帮困助学政策,对被大中专学校录取并就读的农民子女实行学费补贴制度。执行好宝府办()61号文件的“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本区农民子女免收书簿费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三)区教育体育局按农村中小学教师人均800元的标准设立农村教师专业化开展专项经费,用于农村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进修。实施教师学历进修补贴的政策,执行教师个人出三分之一,学校出三分之一,教育体育局补贴三分之一的规定。鼓励教师钻研业务,提高教学质量。 (四)对到农村学校当教师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30000元的资助津贴,并实施在见习期内直接享受见习期满后工资待遇的政策,鼓励教师到农村学校去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建设“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并积极探索与高校、企业合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为农村充裕劳动力提供职业培训,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学校效劳新农村的能力。 (六)进一步推进区包括农村地区在内的终身教育体系的均衡构建与完善,实现老年教育经费的根本保障,建立社区教育人均经费的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学习型XX县区创立的目标。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