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工业企业考核鼓励工作意见 为扎实推开工业经济进展,提高全镇工业经济整体水平,增加企业综合竞争力量,鼓舞我镇工业企业不断壮大规模,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考核意见: 一、纳税销售收入上台阶奖 年纳税销售收入首次超0.6亿元、0.8亿元、1亿元、2亿元,且对应缴纳税收240万元、32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以上的企业,授予“工业纳税销售收入上台阶奖,并对应一次性赐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金牌嘉奖。 纳税销售收入不属首次超0.6亿元、0.8亿元、1亿元且对应缴纳税收240万元、320万元、4
2、00万元以上的,纳税销售收入同比增幅15%且缴纳税收同比有增幅的企业,一次性赐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金牌嘉奖。 二、纳税销售收入增幅奖 对当年纳税销售收入到达以下标准,且增幅20%以上的予以一次性嘉奖,标准为: 1、纳税销售收入在2023-4000万元的企业,奖1万元。 2、纳税销售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2万元。 三、纳税销售收入规模奖 对当年纳税销售收入前六名且同比有增幅的企业赐予嘉奖,标准为第1名奖3万元,第2-3名各奖2万元,第4-6名各奖1万元。 四、缴纳税收奉献奖 对当年国、地税收入净在库100万元以上,税款额位列全镇前六名且有增幅的企业赐予嘉奖,标准为:第1名奖3万元
3、,第2-3名各奖2万元,第4-6名各奖1万元。 五、技术改造投入奖 当年技改项目设备投入在100万元以上(不含新办企业、凭发票确认)分别赐予以下嘉奖: 1、技改设备投入在100-300万元的嘉奖1万元。 2、技改设备投入在300-500万元的嘉奖2万元。 3、技改设备投入在501-1000万元的嘉奖4万元。 4、技改设备投入在1001-3000万元的嘉奖6万元。 5、技改设备投入在3001万元以上的嘉奖10万元。 其中,10%奖给相关人员。 六、企业自主创新奖 1、对新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嘉奖2万元。对列入国家火炬规划、星火规划的项目,立项当年一次性赐予1万元嘉奖。当年获批省高新技术
4、产品、省自主创新产品的,分别赐予0.5万元嘉奖。专利大户赐予0.2万元嘉奖。 2、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嘉奖0.5万元,二等奖嘉奖0.3万元。 3、首次获得省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称号的分别奖0.5万元。 4、新创成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优秀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嘉奖0.5万元。 同一产品获不同级别品牌的,按最高级别嘉奖,不重复享受嘉奖。 七、企业品牌创立奖 对本年度新创成市级及以上品牌的企业,依据品牌内容赐予0.5-2万元的嘉奖。 八、几点说明 1、考核嘉奖对象为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 2、本镇关联企业或一厂多牌企业纳税销售收入、缴纳税收收入年终相加计算考核。 3、企业发生平安生产死亡事故的,取消各项嘉奖。 4、本意见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不重复计奖。 5、年终实行企业自主申报,由企服站、财政所、统计站、科技办、审计所组织考核验收,报经党政联席会争辩确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