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一、参加人员 “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参加,会议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乡镇挂钩村委会领导列席。 二、召开时间 实行定期例会制度,确定每季度召开一次。 三、根本内容 按职责分工先有班子成员汇报近期村务工作中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然后研究讨论涉及本村的重大问题。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方法措施;制定本村工作目标、方案和措施;研究制定农业生产、集体工副业承包、工程工程决算、工程承包等政策。 2、审批、审定财务预决算。 3、其他应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讨论的有关村务事项。 四、主
2、要程序 1、确定议题。会前由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协商确定,并就议题形成统一意见。提交的议题要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2、集体研究。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一般为村书记或村主任)在会上提出。 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要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形成统一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做不出决议,要进一步酝酿,待下次会议在研究;必须形成决议时,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进行表决。 4、进行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赞成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决议方可生效,决议已经形成“两委必须坚决执行,不得违反。 五、会议纪律 1、凡在议事范围内的问题都要由“两委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
3、何人不得擅自决定。 2、凡未经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不得提交党员大会、村民达标会议讨论。 3、两委成员要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讨论情况。 4、联系会议作出决议后,按两委成员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定期在两委会上汇报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负责检查监督。 5、执行中如发现与政策、法律法规不复发如情况,要及时向村书记或村主任汇报,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决议,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 6、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由村书记审阅后并经与会人员签字后存档。 六、本卷须知 1、党内事务应由村党支部讨论,不属“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的范围,如确有必要,可在联系会议上通报情况。 2、联系会议讨论后,凡需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党章和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3、村日常事务可由“两委联席会议委托村书记或村主任处理,但需定期在两委会联席会上通报。 4、村“两委联席会议必须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对于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议,上级党委政府有权纠正。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