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新建装置投产符合国家规定,创造较好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生命平安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1.但凡新建、扩建、改造的企业新工艺、挖潜改造等工程工程,都必须有保证平安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消减。2.新装置的初步设计中,应有平安和劳动保护篇章,内容包括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预计效果等说明。3.新装置的平安卫生设计要符合生产设备平安卫生设计总那么(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平安设计导那么(GS4064-)执行。4.设计、引进的负责部门要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督,保证平安设施的顺利施工。5.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平安设施的使用资金要有单列帐目,不得随意消减。6.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竣工验收要首先验收其平安设施是否按设计施工,是否符合生产平安要求,否那么不预验收,同时要追究负责监督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