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效劳代理工作意见 扎实稳步地推动全处为民效劳全程代理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经党工委研究,就全处深化为民效劳全程代理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为民效劳全程代理制领导小组。办事处设立为民效劳全程代理室,主任,配备34名党性强、业务精的同志担任代理员。社区(村)设立为民效劳全程代理接收点,并明确两名干部作为代理员,负责接收群众申办事项。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基层工作落到实处,促进为民效劳全程代理制工作的开展。 二、标准操作,提高办理质量 1、申办人到社区(村)全程代理接收点,或居民代理处查阅为民效劳全程代理效劳手册,并按照要求提供所
2、需的材料交社区(村)全程代理接收点。 2、社区(村)全程代理接收点对申办人提交的材料要进行仔细审核,符合要求的,开具材料接收单,认真填写登记表、跟踪卡,开始进入代理程序,将代理材料交到办事处全程代理室(3个工作日内)。 3、办事处全程代理室按要求进行审核、登记,需要办事处或处直部门签字和盖章的,及时办理后由代理员交区全程代理中心(5个工作日内)。 4、区全程代理中心将办理结果转办事处全程代理室,办事处全程代理室将办理结果转回社区(村)全程代理接收点(2个工作日内)。 5、社区(村)全程代理接收点将办理结果送达申办人(1个工作日内)。 三、严格值班制度,实行ab岗 各个社区(村)干部实行轮流值班
3、,并选出两名工作代理员专门负责,受理群众要求办理的全程效劳代理事项。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实行ab岗,各代理室每天要有一名专职代理员,保证群众办事能找到人。在值班时间内,督查组在督查中,如发现无故缺岗或群众申请办理事项在半小时内未受理的,社区代理员接收到群众办理事项材料经审验合格、齐全后在3个工作日内不能送到办事处代理室的,从办事处代理室领回办理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申办人不能拿到结果的,将记失误一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罚款202300元,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0%。 四、实行例会制度 办事处每月三日召开一次为民效劳代理工作会议,听取代理员的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个人对开展为民效劳全程代理工作的想法和见解,布置下一步的工作。相互间交流工作经验,促使该项工作不断改进。各社区(村)干部务必按时参加例会。 五、鼓励机制 依据社区(村)、处直各单位所取得的业绩大小,采取每月一站队,年终一总评,分别评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先进单位三名 第一、二、三名分别奖:600、500、400元; 先进个人六名 各奖200元; 以上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