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立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方案 创立“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须知 一、创立要求 创立“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总体标准是:有精神昂扬的干部队伍;有强烈的效劳意识;有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健全的效劳机制;有满意的工作效果。效劳环境干净整洁;效劳态度热情礼貌;便民措施齐全周到;效劳效率快捷高效;效劳监督渠道畅通。具体标准是: 1、有公开栏。实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公示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办事结果和收费标准、以及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 2、有较为完善的效劳功能。办事窗口要有办事公开指南和公开效劳承诺。执法和效劳质量不断提高,行业风气不断好转,在纠风办组织的评议中,广阔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和
2、认可度较高。 3、有健全效劳机制。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举报监督 和投诉信箱等。建立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制度,举报 有专人值班并做好书面记录,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实用。建立首问首办制、效劳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政务财务公开制等根本制度。岗位责任明确,内部管理标准有序;监督机制完善,责任追究落实。对违反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有具体的处分措施,做到了奖惩清楚、处分有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响机制根本建立。 -1体发表新闻稿件、图片和理论调研文章1篇以上。 三、材料要求 1、年初制定创立工作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活动
3、范围、考核标准、工作步骤等内容,每年3月初报主管部门、乡镇XX县区纠风办。 2、阶段创立总结 紧扣创立方案,回忆总结每阶段创立工作成绩与缺乏,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乡镇。 3、检查验收 一是申报阶段。每年3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分别向县纠风办报送拟创立省、市、县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名单和工作方案。二是推荐阶段。由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创立内容和标准要求,对到达标准要求的单位,于每年2023月底前向县纠风办书面报送推荐验收报告。申请验收报告(附年终创立总结);党委(党组)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三是检查验收。由县纠风办联合各主管部门组成考核验收工作组,对推荐验收的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进行初验,到达创立标准的,由县纠风办命名表彰;特别优秀的,由县纠风办向省市推荐,参入省市级评比,提请省市纠风办验收,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