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gd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数字证书是网络用户的电子身份证明,是用来证明证书持有者身份的电子介质,它提供了在互联网上验证通信双方身份的方法。XX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以下简称gdca)作为权威的、可信的、公正的第三方信任机构,gdca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网络用户提供合法的数字证书申请、审核、制作、签发和管理等电子认证效劳。 为明确电子认证各方的义务和责任,本责任书特对相关事项做出约定。所有申请和使用gdca数字证书的用户均同意接受如下条款: 一、gdca证书用户申请主体承担证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行为的法律责任。如单位授权自然人申请并使用自然人证书办理特定业务,那么此类
2、自然人证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仅限于在申请特定业务范围内使用,证书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行为代表该单位机构。gdca机构(企业)的业务数字证书申请单位必须已持有gdca颁发的机构(企业)证书,业务证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单位申请开通的特定业务工作的应用系统中使用,证书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行为代表证书申请单位机构,对于证书持有者的其他个人用途所产生的后果,由证书申请单位自行负责,gdca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gdca授权当地业务受理点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当地受理点的规程办理。在通过受理点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用户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的介质和对应
3、的密码信封。gdca将积极响应各受理点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 三、当地业务受理点在进行用户身份审核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gdca平安操作流程。如果由于受理点工作疏忽,因对用户身份审核不严而导致用户或他人损失时,由受理点承担赔偿责任,与gdca无关。 四、用户在申请和使用gdca数字证书时,负有以下义务: 1、用户有义务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材料和信息; 2、用户应当妥善保管gdca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信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 3、用户在应用自己的密钥或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使用可依赖、平安的系统; 4、用户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
4、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gdca及相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5、用户在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将数字证书作为gdca规定使用范围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使用; 6、用户必须在证书有效平安期内使用该证书;不得使用已失密或可能失密、已过有效期、被中止、被撤销或被注销的数字证书; 7、用户有义务根据规定按时向gdca及当地业务受理点交纳效劳费用。 用户如有违反上述义务之一的,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此而导致gdca或任何第三者损失的,用户应负赔偿责任。gdca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用户违反上述义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用户在
5、向受理点办理申请时,成心或过失提供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或资料的; 2、成心、过失导致数字证书密钥泄密或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的; 3、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而未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的; 4、使用不可信赖系统的;在证书有效期外、使用范围以外使用数字证书的。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免除gdca之责任: 1、用户在申请和使用gdca数字证书时,有违反本责任书第四条所列义务之一的;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数字证书签发错误、延迟、中断、无法签发,或暂停、终止全部或局部证书效劳的(本项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
6、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泥石流、雪崩、洪水、海啸、台风等自然现象;(2)社会现象、社会异常事件或者政府行为,包括政府颁发新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或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 3、因gdca的设备或网络故障等技术故障而导致数字证书签发错误、延迟、中断、无法签发,或暂停、终止全部或局部证书效劳的(本项所规定之“技术故障引起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不可抗力;(2)关联单位如电力、电信、通讯部门而致;(3)黑客攻击;(4)gdca的设备或网络故障)。 4、gdca已谨慎地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字证书认证业务规那么,而仍有损失产生的。 七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gdca有权主动撤消所签发的证书,并且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的; 2、用户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者其它相关费用; 3、按国家法律或者其它规章制度规定,不应签发数字证书的; 4、有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他人证书的; 5、用户没有履行双方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6、证书的平安性不能得到保证或用户不履行平安电子作业应承担责任的。 八、当gdca有过错而致用户或他人损失而须承担赔偿责任时,gdca应承担之赔偿责任,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220元。 九、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立即到受理点申请撤消数字证书。申请撤 消手续遵循各受理点的规定
8、。gdca在接到受理点的撤消申请后,在24小时内正式撤消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必须自行承担在数字证书正式撤消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责任。 十、gdca有权要求用户更换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技术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gdca更新证书。假设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的,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十一、因自然人死亡或单位解散等原因致用户主体不存在的,法定责任人应当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gdca请求撤消用户数字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撤消前产生的一切行为。 十二、用户数字证书的默认有效期为二年,以用户交纳效劳费用的期限计算实际有效期,如效劳费到期,证书即会失效。用户必须在证
9、书失效期前20天向gdca或受理点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那么,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gdca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受理点的权利、义务时,gdca会按照用户在申请证书时提供之电子邮箱或用户其后正式通知变更之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撤消或变更证书的,应当在gdca发出电子邮件通知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gdca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那么视为同意并遵照新修订的责任书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内容。 十四、在正式申请证书前请仔细阅读并签署本责任书“gd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一旦递交经申请单位同意并签名盖章的证书申请表那么视作成认并遵守所签署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本责任书即时生效。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gdca和用户各执一份。 申请人(办理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