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顾问聘请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改制、收购兼并、管理层收购、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常年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一)日
2、常咨询服务服务内容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行财务顾问网络立马发布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2.企业项目发布:乙方利用自身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源优势,立马发布各类政府和企业有关产权交易与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的项目需求信息,同时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的网络平台进行项目的发布和推介(须经乙方技术处理)。3.财务咨询:为客户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银企合作的创新业务品种,为客户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4.投融资咨询:当企业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企业直
3、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5.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利用本行财务顾问网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商人银行业务所涉及的业务指南。服务方式1.为提高日常咨询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以乙方的财务顾问网络平台(http:/)作为日常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甲方通过财务顾问网络平台提交项目发布需求和顾问咨询需求,乙方通过财务顾问网络平台发布日常咨询服务之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等。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财务顾问费用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按年
4、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在本协议签定后某日内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乙方帐号:,户名:发展银行,开户银行: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2.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二)专项顾问服务服务内容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企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