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纠纷中尸体检验鉴定质量控制体系的初步设想 【关键词】医疗纠纷,尸体解剖,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d922.16;d919.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2320239297(2022)0100202303 在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中,患者的尸体检验鉴定质量是医 疗纠纷处理的关键环节之一。高质量的尸体检验鉴定,是公正、 客观、科学地处理 医疗纠纷的前提和科学的依据。但是,目前我 国缺乏一个涉及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质量管理控制体系,从而 无法保证每一例涉及医疗纠纷的尸体检验鉴定的质量。 因此,建立一个涉及医疗纠纷的尸体检验鉴定质量管理与 控制体系,是相当重要和迫切的。它既能表达医疗纠纷处理的
2、 公正性、科学性,又能提高法医学鉴定人自身素质,促进法医学 及临床医学的开展。 在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方面,我国已在某些领域已有先例, 如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医院管理等等,这些均为涉及医疗纠 纷的尸检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提供了成功的模式和经验。本 文参考了相关文献,结合尸体检验鉴定及医疗纠纷的特点,对涉 及医疗纠纷的尸体检验鉴定质量的管理与控制体系提出一些初 步的设想。 一 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的含义 医疗纠纷尸检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指按法医尸检工作的特 点和客观规律,运用管理学、系统学的有关理论、方法,以及相关 的法律和法规,结合医疗纠纷的特点,对尸体解剖及法医学鉴定 的全过程,
3、进行有方案、有组织的管理和控制,以到达尸检鉴定 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实现为社会群众效劳的目的。 二、医疗纠纷尸检质量管理体系的指导思想 医疗纠纷尸检质量管理体系的指导思想包括公正、科学的 思想;为社会效劳的思想;全面质量管理和控制的思想;标准化、 标准化、程序化的思想;管理的科学性、实用性的思想。 公正、科学的思想是医疗纠纷中尸检鉴定工作的出发点和 根底。如果没有这一点,有关医疗纠纷尸检鉴定的质量管理和 控制就无从谈起。对尸检鉴定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实际上是全 面质量管理,它包括全系统、全员、全程的质量管理,从过去的事 后质量评价变为尸体检验中的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即包 括接案检案程序、尸检鉴
4、定人员资格、尸检标准程序、实验室规 范管理及工作程序、诊断标准化、会诊制度化、鉴定书书写格式 等一系列的有关部门、人员、工作程序及标准标准的质量管理, 形成一个质量管理体系。 在尸检鉴定中必须要实行标准化、标准化、程序化,只有这 样才能尽可能减少人为的失误。涉及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质量 管理应是一个系统工程,但不是一个繁琐的工程。尸检鉴定工 作要求从实际出发,需符合医疗纠纷案件中的特点和规律,以求 实用、快捷。 三、医疗纠纷尸检质量管理体系的原那么 尸检质量管理体系的目的就是使鉴定过程合法化、管理程 序化、技术操作标准化、鉴定结论的公正和科学化。具体原那么: (1)宏观控制与微观控制相结合,突出
5、宏观控制的原那么;(2)全面 鉴定质量与环节鉴定质量相结合;(3)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 合,突出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一例具有不同的条件 和特征医疗纠纷尸检鉴定的质量。 四、涉及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管理体系设想 涉及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管理体系实际上包括两大方面的 管理体系,一是尸体检验鉴定程序的管理,即管理的合法化和程 序化;另一方面是针对医疗纠纷的特点,而对涉及医疗纠纷的尸 体检验鉴定具体技术的要求,即鉴定技术的标准化、标准化。 (一)尸体检验鉴定程序的管理方面 8 尸体检验鉴定程序的管理具体包括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认 定、相关技术人员的根本要求和规定、实验室硬件的要求、涉及 医疗纠纷法
6、医学尸体检验有关法律规定及接案、受案的程序要 求等方面。 1.涉及医疗纠纷法医学尸体检验有关法律规定 涉及医疗纠纷的尸检鉴定可被用于判断医生的行为是否存 在过失,也有利于改进医疗质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6条 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 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 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和病理解剖专业技 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 进行尸检的义务。由此可见,对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尸体检验 是法制化的要求,尸体检验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鉴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