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价局收费检查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会议精神,结合区实际,现就在全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结合省、市文件及会议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对各种乱收费行为的检查和清理,切实优化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合法利益,促进经济更快更好的开展,为打造“浦东、建设滨湖XX县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检查范围 此次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的范围是。2023年以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机构涉及企业的收费行为,以及各行业协会、学会涉及企业的收费行为。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检查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
2、政策规定,擅自设立工程、自定标准收费的; 2、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分解工程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 3、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工程仍在继续收费的; 4、执行地方政府越权制定的文件,造成多收费和高收费的; 5、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款、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6、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 7、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变无偿效劳为有偿效劳收取费用的; 8、利用职权强行效劳并收取费用的和收费不按规定开具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 9、不按照规定提供效劳而收取费用的和未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别离的; 10、其它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四、实施步骤
3、此次大检查工作从2023年3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22日4月19日)。参加市召开的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发动大会,成立区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区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召开区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工作发动大会。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20月4月30日)。各单位对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对本单位所有收费工程和收费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全面检查本单位是否存在所列10种乱收费行为问题,查清事实和根源。自查自纠结束后,如实上报自查情况和自纠打算,填写好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30日前上报区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
4、点检查阶段(2023年5月1日5月31日)。区成立联合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根底上,对有关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进行通报并实施经济处分,主要采取公告清退、收缴财政、罚款、通报、移交区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具体处理。 (四)整改总结阶段(2023年6月1日6月30日)。各街、镇、工业区,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检查的根底上认真总结,切实做好整改、建章立制等工作,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增强收费自律能力。各单位总结材料和整改方案连同自查材料一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是优化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开展的重大举措。全区各
5、级各单位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涉企收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强对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的统一领导,区政府成立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在区发计委,负责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日常工作。各街、镇,工业区,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依法行政。此次大检查要以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为重点,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处理恰当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切实提高检查办案的质量和水平。检查人
6、员要准确了解掌握国家、省有关涉企收费政策规定,认真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情况介绍和具体意见、建议,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努力排除阻力和干扰,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布举报投拆 ,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涉企乱收费行为除责令公告退还外,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乱收费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推诿懈怠、弄虚作假、阻挠干扰专项大检查工作的,由区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效能办、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予以通报批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取消该单位当年文明单位参选资格,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内容总结(1)物价局收费检查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会议精神,结合区实际,现就在全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2)参加市召开的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发动大会,成立区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区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召开区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工作发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