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湾龙中学12月4日宪法宣传日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认真落实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同时充分利用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气氛,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校园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zzz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荣耀的社会气氛,为建设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2023年
2、12月4日7:05 四、活动地点:各班级 五、活动内容。各班选派一名代表,到讲台上领读宪法内容,全班同学大声跟读学习。 六、本卷须知。班主任拍照记录学习过程。 附件: 2023年宪法晨读内容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根底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
3、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平安、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平安、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