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妇幼卫生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促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与开展,标准实施妇幼卫生各项效劳,提高妇幼卫生效劳的可及性,促进妇幼卫生效劳均等化,客观评价全县妇幼保健状况,不断提高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考核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效劳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保障。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支持、经费保障。 (二)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医疗保健机构和社区效劳中心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及效劳能力。 (三)妇幼保健效劳。妇幼保健效劳提供的数量及质量,妇幼保健效劳的管理,效劳对象满意度。 (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四、组织管理 (一)县卫生局
2、负责全县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技术小组 (二)妇幼保健所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考核工作 五、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考核程序 1、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县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召开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效劳中心负责人参加的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发动大会,发放考核标准,各单位对照标准补缺补差。 3、县级初评,4月20日开始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小组逐一对全县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效劳中心进行初评,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对于各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效劳中心存在的缺乏当面指出,提出整改意见。4月2628日编写初评报告。 4、4月25日至5月5日,各单位根据考核标准及初评结果进行整改。 5、迎接市级考核。5月份迎接市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 (二)考核方法 采用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试行)(见附件)进行考核;考核指标采用“3+1模式妇幼卫生统计指标;年度工作量指上202223年第四季度到2023度第三季度内的工作情况。 1.查阅资料。查阅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文件、制度、工作记录,划拨经费凭证和妇幼卫生年报等资料; 2.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妇幼保健网络建设、管理及效劳提供情况; 3.效劳对象满意度调查。随机调查2023位0-5岁儿童的母亲,填写满意度调查表。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