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范文之教研工作考核方案 1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按国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老师个人500元、450元、400元;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老师个人400元、350元、300元;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老师个人200元、150元、100元。教科处2设立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奖课题组主持人和其余四位主研人员。按国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科研团队5000元,4000元,3000元;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科研团队3000元,2500元,2022元;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科研团队2022元,1500元,1000元。科研成果获政府奖按以上标准的1.5倍分别奖励。教科处3开展课题研究(包括学校微型课题),未参与科研课题,酌情扣罚。设立学校微型课题奖,每两年评一次,一、二等奖分别奖800元,500元。教研工作考核方案.doc 9ef012f8b1978dadd5a580b1034844c3.doc(42.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