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燃气设施试运行方案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 平安技术规程 safetytechnicalspicificationforoperation,maintenanceandrush-repairofurbangasfacilities cjj51-2022j112-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22年7月1日 2022北京 总那么 112术语 3运行与维护4抢修 5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 6液化石油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 7图档资料 条文说明 1总那么 1.0.1为使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符合平安生产、保
2、证供气和保护环境的要求,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平安,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储配站、灌瓶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调压箱、瓶装供应站、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所组成的城镇燃气供应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抢修。 本规程不适用于城镇燃气的汽车加气站的运行、维护和抢修。 1.0.3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单位及部门应逐级建立相应的平安目标责任制。 1.0.4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设立运行、维护和抢修的管理部门并应配备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应设置并向社会公布24h报修 ,抢修人员应24h值班;运行、维护、抢修及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前方可上岗。 1
3、.0.5对重要的燃气设施或重要部位必须设有识别标志。对燃气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和抢修时,必须设置平安警示标志和防护装置。 1.0.6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镇燃气urbangas 2符合燃气质量要求,供应居民生活、(商业)公共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作燃料用的公用性质的燃气。城镇燃气主要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0.2城镇燃气供应单位urbangassupplyfims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和城镇燃气自管单位。 2.0.3城镇燃气设施gasfacilities 用于燃气储存、输配和应用的场站、管网及用户设施。
4、 2.0.4用户设施coustomerfacilities 指用户燃气管道、阀门及计量器具。 2.0.5用气设备gasappliances 使用燃气作为燃料进行加热、炊事等的设备,如燃气工业炉、燃气锅炉、燃气直燃机、民用燃气用具等。 2.0.6运行operation 从事燃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巡视、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 2.0.7维护maintenance 为保障燃气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所进行的检查、维修的作业。 2.0.8抢修rush-repair 燃气设施发生危及平安的泄漏以及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过程。 2.0.9降压
5、pressurerelief 燃气设施维护和抢修时,为了操作平安或维持局部供气,将燃气压力调节低于正常工作压力的作业。 2.0.10停气interruption 在燃气输配系统中,采用关闭阀门等方法切断气源,使燃气流量为零时的作业。 2.0.11明火flame 外露火焰或赤热外表。 2.0.12动火flameoperation 燃气管道和设备进行焊接、切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0.13作业区operationarea 燃气设施在维修或抢修作业时,保证操作人员平安作业所确定的区域。 2.0.14直接置换directpurging 3采用燃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空气或采用空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燃气的过
6、程。 2.0.15间接置换indirectpurging 采用惰性气体(水)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空气后,再用燃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惰性气体(水)的过程;或采用惰性气体(水)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燃气后,再用空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惰性气体(水)的过程。 2.0.16吹扫purging 燃气设施在投产或维修前去除其内部剩余气体和污垢物的作业。 2.0.17放散relief 将燃气设施内的空气、燃气或混合气体平安地排放。 2.0.18防护面具protectionmask 用以隔离燃气和保障操作人员呼吸的防护用具,一般有防毒面具和供氧面具等。 2.0.19监护supervisionandprotection 在燃气
7、作业区作业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的监视、保护;或在燃气设施运行中,由于其他工程施工可能引起危及燃气管线平安而采取的监督、保护。 3运行与维护 3.1一般规定 3.1.1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对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应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定,管理制度应包括工作内容和范围,明确责任人。 1.人员和车辆进入门站、储配站、灌瓶站、气化站、混气站和调压站的平安管理制度; 2.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储配站、灌瓶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调压箱的工艺管道与设备的巡查、维护制度和操作规定; 3.用户设施的检查、维护、报修制度和操作规定: 4.用户用气设备的报修制度; 5.日常运行中发现问题或事故处理的上报
8、程序。 3.1.2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储配站、灌瓶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和调压箱的工艺管道与设备的巡查和维护制度,应综合考虑设备工艺参数、管材、工作压力、输送介质、防腐等级、连接形 4式、使用年限和周围环境(人口密度、地质、道路情况、季节变化)等因素。 3.1.3用户设施的检查和报修制度,应综合考虑管材、工作压力、输送介质、连接方式、使用年限和周围环境(使用者、房屋结构)以及职责划分等因素。 3.1.4日常运行中发现问题或事故处理的上报程序,应综合考虑供气区域划分、部门职责和管理体系等因素。 3.1.5进入调压室、压缩机房、阀井和检查井等燃气设施场所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进入
9、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在确认平安前方可进入;2.地下调压室、阀井、检查井内作业,必须穿戴防护用具,系好平安带;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 3.维修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 4.进行维护检修,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 3.1.6供气顶峰季节应选点检测管网顶峰供气压力,分析管网的运行工况;对运行工况不良的管网应提出改造措施。 3.1.7安装在用户室内的公用阀门应设永久性警示标志。 3.2管道及其附件的运行与维护 3.2.1地下燃气管道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管道平安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
10、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构)筑物等; 2.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外表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3.不应有因其他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施工单位应向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申请现场平安监护; 4.不应有燃气管道附件丧失或损坏; 5.应定期向周围单位和住户询问有无异常情况。 3.2.2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3.2.3地下燃气管道检查应符合以下规定: 1.泄漏检查可采用仪器检测或地面钻孔检查,可沿管道方向或从管道附近的阀井、窨井或地沟等地下构筑物检测; 2.对设有电保护装置的管道,应定期做测试检查; 3.运行中的管道第一次发现腐蚀漏
11、气点后,应对该管道选点检查其防腐及腐蚀情况,针对实测情况制定运行、维护方案;管道使用20 5年后,应对其进行评估,确定继续使用年限,制定检测周期,并应加强巡视和泄漏检查。 3.2.4阀门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定期检查阀门,应无燃气泄漏、损坏等现象,阀井应无积水、塌陷,无阻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等; 2.阀门应定期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 3.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2.5凝水器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凝水器应定期排放积水,排放时不得空放燃气;在道路上作业时,应设作业标志; 2.凝水器护盖、排水装置应定期检查,应无泄漏、腐蚀和堵塞,无阻碍排水作业的堆
12、积物; 3.凝水器排出的污水不得随地排放,并应收集处理。 3.2.6补偿器接口应定期进行严密性检查及补偿量调整。 3.3设备运行与维护 3.3.1调压装置运行、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调压装置的巡查内容应包括调压器、过滤器、平安放散设施、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运行工况,应无泄漏等异常情况; 2.调压器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维护: 1)去除各部位油污、锈斑,管路应畅通; 2)检查调压器,应无腐蚀和损伤;当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3)新投入运行和保养修理后的调压器,必须经过调试,到达技术标准前方可投入运行; 4)停气后重新启用调压器时应检查进出口压力及有关参数; 5)过滤器接口应定期进行严密性检查、前
13、后压差检查、排污及清洗。 3.3.2加臭装置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定期检查储液罐内加臭剂的储量;2.控制系统及各项参数应正常; 3.加臭泵的润滑油液位应符合运行规定;4.加臭装置应无泄漏 5.加臭装置应定期进行清洗、校验。 3.3.3低压储气柜运行、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低压储气柜应定期检查,并符合以下规定: 1)塔顶塔壁应无裂缝损伤和漏气,水槽壁板与环形根底连接处应无漏水、气柜根底应无沉降,并应做好记录; 2)导轮和导轨的运动应正常; 63)放散阀门应启闭灵活; 4)雨季前应检查气柜防雷接地电阻,并应做好记录;5)冬季应检查保温系统; 6)应定期、定点测量各塔环形水封水位或
14、活塞密封油位。 2.低压储气柜的运行、维护: 1)储气柜升降幅度和升降速度应在规定范围内;2)储气柜运行压力,不得超出所规定的压力;3)发现导轮与轴瓦之间发生磨损应及时修复; 4)导轮润滑油杯应定期加油,发现损坏应立即修理; 5)维修储气柜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平安帽、平安带等防护用具,所携带工具应严加保管,严禁以抛接方式传递工具。 3.3.4高压储罐运行与维护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平安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3.3.5压缩机、烃泵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压缩机、烃泵的检查内容: 1)压力、密封、润滑、冷却和通风系统; 2)阀门开关应灵活,连接部件应紧固,运动部件应平稳,无异响、过热、泄漏、振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