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我县贫困人口医疗卫生问题,建立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机制,确保贫困人口病有所医。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障对象经县扶贫局、民政局、卫生局、合疗办共同确认,并发放XX县区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的特困人员。 二、目标任务贫困人口建档率100%、常规体检率达60%以上;特困人口住院费用(起付线外)报销达100%。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各镇卫生院在县扶贫局建立贫困人口根底信息档案的根底上,对所辖特困人口进行一次免费常规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体检内容参照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居民建档体检内容。各镇卫生院在对特困人口进行健康体检时,发现的孕产
2、妇、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重性精神病、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要纳入公共卫生工程管理,并按公共卫生工程要求做好随访等健康管理工作。 (二)强化贫困人口健康教育。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各镇卫生院要针对贫困人口文化程度低、接受能力差的特点,制定个体化健康教育,不断提高贫困人口自我保健意识及健康保障政策的知晓率。 (三)专家巡回免费义诊。县级医疗机构成立医疗专家效劳队,巡回各镇开展大型贫困人口免费义诊活动,一年不少于四次;各镇卫生院定期对辖区内贫困人口开展义诊活动,每月至少一次。同时,县医院要加大对两河、饶峰
3、、城关、后柳、中池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县中医院要加大度池河、熨斗、迎丰、喜河中心卫生院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各卫生院医疗技术效劳水平,让贫困人口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效劳。 (四)抓好试点示范工作。组织试点镇实施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工程,做好基线调查、营养包发放、工程评估等各项工作,努力改善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提高儿童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程度。 (五)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全县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XX县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方法(试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医疗优待政策。 (六)加强特困人口住院医疗保障。 1.扶贫病床设置。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立扶贫病床,减免相关医疗费用。二级医疗机构要按总床
4、位的10%设置扶贫病床,减免挂号费、床位费、诊查费;各卫生院扶贫病床设置不少于2张,免收床位费、诊查费、注射费。 2.住院保障方法。农村参合特困人口住院治疗的五保户仍按原政策执行,新农合报销后全部费用由民政部门支付。其他参合特困人口住院治疗需携带合疗就医卡和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在县内一级医疗机构(各镇卫生院、县残联博爱医院、北街社区医院、县计生效劳站)住院治疗的,执行新农合直通车报销制度,按合规费用报销100%(起付费100元自付)。在县内二级医疗机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的,合规费用按现行新农合政策报销(起付费自付),剩余合规费用的65%由县民政局进行医疗救助,35%由新
5、农合进行二次补助,实行一站式效劳,由各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定期与县合疗办、县民政局结算。在县外合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现行新农合政策报销后,患者自付合规费用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由县合疗办给予全额大病救助,患者持合作医疗住院报销知情卡到县合疗办申领填写大病救助申请审批表,县合疗办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付患者户籍所在地镇卫生院,由各镇卫生院负责资金兑付;按现行合作医疗政策报销后,患者自付合规费用在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的,由县民政局给予全额医疗救助,患者只需持加盖县合疗办公章的合作医疗住院报销知情卡(如遇丧失可由县合疗办开具报销情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民政所办理医疗救助相关手续,
6、县民政局将救助资金直接拨付患者个人银行帐户。参合贫困人口非急诊需在县外住院治疗的,应执行新农合外出就医备案制度,患者或其家属可到县合疗办申报,也可通过 申报(联系 :6313345、6312962)。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合作医疗报销执行封顶线制度,住院报销封顶线为13万元,大病救助封顶线为15万元(如遇新农合政策调整,以调整后政策为准)。 3.建立就医预付金制度。县合疗办要建立特困人口大病就医预付金制度,预留局部资金,用于解决特困人口患重特大疾病的就医问题。 (七)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农村参合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符合新农合政策规定病种的)患者经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在省、市、县、镇级新
7、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费用,纳入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报销范畴。一类慢性病封顶线为2万元,二类慢性病封顶线为5000元(如遇新农合政策调整,以调整后政策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贫困人口健康保障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贫困人口就医治疗优惠政策,让农村贫困人口了解各项保障政策和保障措施,做到家喻户晓。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扶贫局、民政局、合疗办要加强沟通配合,及时审查复核特困人口资格,更新特困人口名单,落实相关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内容总结(1)XX年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我县贫困人口医疗卫生问题,建立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机制,确保贫困人口病有所医(2)在县外合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现行新农合政策报销后,患者自付合规费用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由县合疗办给予全额大病救助,患者持合作医疗住院报销知情卡到县合疗办申领填写大病救助申请审批表,县合疗办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付患者户籍所在地镇卫生院,由各镇卫生院负责资金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