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救护车管理与使用制度 为加强对我院救护车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用车平安,充分发挥救护车的作用,方便山区群众就医和临床抢救需要。根据XX省人民政府给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的目的与要求,结合我院医疗抢救条件差、技术能力有限和医护人员缺乏,医疗救护效劳范围广,所承担的责任重等实际情况与困难,制定以下管理和使用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职责 1、主要承担本辖区和周边乡镇的病人(急诊、危重症、活动困难患者)接诊和转院效劳; 2、参与急重病人的抢救和转送上级医院; 3、在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下,参与其它相关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突发事件处置、群体性活动的医疗保障等) 二、用车 1、院务用车 主要是市卫生局统一安排用车
2、、卫生宣传、下乡、巡回医疗、集体公务外出、运送医疗物资等,由院长同意批准后才能出车; 2、医疗用车 主要是接送病人和临床抢救。受条件所限,无法常规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我院只能承担一般的接送效劳,除急重症病人或家属要求外,不常规安排医护人员随行出车。下班时间出车时,如需医生护士随行,由当值人员承担,但必须立即报告院领导,及时安排好二线值班。 (1)接入病人 有设立卫生所的行政村,由乡村医生打 或 联系乡村医生核实病人状况后,经院办登记去向后,方可出车;未设卫生所的行政村或乡村医生无法了解情况,或由病人家属要求出车的,依来 或来人说明的情况,确认是否需要安排医生护士随行,院办登记去向后出车;情况不
3、明的,一般不安排医护人员随行,只按租用的形式,院办登记去向后出车。(2)转送转院 本院病人或临时接、送到我院的病人,需转上级医院的,由经治医生要求,并载入门急诊、住院医嘱,院办登记去向后出车。 (3)院外直接转送病人 外出现场就地直接转送病人,经院办登记去向前方可出车。院外转送病人,除现场原有的医务人员要求医务人员配合抢救或家属要求医生护士往现场抢救和随行护送外,一般不安排医生护士随行,只按租用的形式,院办登记去向后出车。 三、收费 按XX省物价局的医疗效劳价格库的收费标准执行(1)车辆费用:按往返里程计费,20公里内每车次23元,超过部份每公里加收2元。高速公路收费按实际生成数另收;接或送的门诊病人由驾驶员直接负责通知收费,住院病人由经治医生载入医嘱,责任护士按驾驶员的收费通知单负责通知收费。(2)氧气费、抢救费、监护费、药品费、医务人员护送费等按实际执行情况,由责任医生载入医嘱,责任护士负责通知收费。 四、车辆维护和维修需报院长同意后进行,当次费用达202300元以上时,需报院长经班子研究同意后进行。驾驶员要搞好车辆卫生和厢内消毒,严防交叉感染,每次出车前后,都必须检查一次车辆的状况,确保应急出车平安,不耽误时间。出车回院后,随行医务人员要及时检查车上抢救设备和药品,及时补充更新已使用和过期的药品。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