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危岩隐患处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我县危岩隐患处置的各方责任,在发现灾险情后及时按规定处置隐患,防止和最大限度减轻危岩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平安带来威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县危岩隐患发育根本情况 我县地处四川盆地南缘,金沙江下游北部,县域内常年性冲沟发育,地形被切割的七零八乱,岩层受河流冲刷、卸荷裂隙、差异风华等作用影响,整体性和完整性被降低,全县多处发育危岩隐患,威胁道路交通、水上航渡、居民生产生活平安。截止目前,我县发现的崩塌隐患共计38处,共威胁355户1882人8085万元的生命财产平安。其中,中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4处,直接威胁125户864人的5220万元的
2、生命财产平安;中型(不含中型)以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4处,直接威胁230户1018人2865万元的生命财产平安。 二、隐患处置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XX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和资金管理方法、XX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和资金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 1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那么。 (一)发现隐患后的处置措施 1、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局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发现灾险情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根
3、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发动受到危岩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平安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县人民政府或者县国土资源局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会同202地质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指导乡镇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人员监测预警;设置警示标牌,严禁人员进入;对受威胁对象签订“三方避险协议,遇紧急情况及时转移避险),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3、收到隐患后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要将相关隐患情况及时通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做好充分准备,以便及时处置灾险情。 (二)险情变
4、成灾情的应急处置 1、危岩演变成崩塌灾害后,县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及时将灾情及其开展趋势等信息报告市级人民政府。 2 2、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国土资源局应当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危岩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危岩灾情。 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局应当做好气象效劳保障工作。 3、根据危岩隐患应急处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急
5、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4、危岩隐患的治理。 自然因素造成的危岩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大、中和小型危岩隐患,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一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大型和中型危岩隐患,确需治理的,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国土资源 3局组织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具体实施;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小型危岩
6、隐患,确需治理的,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跨行政区域的危岩隐患,确需治理的,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治理。 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岩隐患治理主体。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岩隐患,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三)危岩隐患治理的费用 1、自然因素引发的危岩隐患处置费用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年度预算中予以解决。一是中型(含中型)以上的危岩隐患处置经费应当纳入市级财政予以解决,对于中型以上的危岩隐患处置由县政府报市政府请求解决相关费用;二是小型危岩隐患的处置费用纳入县政府年度预算予以解决。 2、人为因素引发的危岩隐患处置费
7、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四)危岩隐患排危除险工程的具体实施 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威胁具体人员生命财产平安的小型危岩隐患处置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202地质队提出处置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威胁到道路交通平安、移民工程、水利工程等其他危岩的排危工 4程由相关责任部门承担。 排危除险工程建设要遵循工程建设根本程序,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负责做好业务范围的财务监督和财政、计量、审计管理工作。工程建设主管单位要按规定落实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承担相应业务的单位必须要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严禁超越资质、以其他单位资质名义承揽相关业务。工程完工后要验收合格方能移交使用,未经验
8、收的危岩排危除险工程严禁投入使用,工程验收必须要有国土资源局参加。同时,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完善工程档案存档工作。 附件。XX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XX县区国土资源局2023年8月27日 5 附件: XX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XX县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响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防止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XX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9、关于改进和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XX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工作原那么 适用范围。XX县区境内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表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工作原那么。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平安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6 二、地质灾害预警 (一)地质灾害预警。 县国土资源局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
10、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 (二)应急对策。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预测预警及时提出应对措施或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险情和灾情分级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
1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 7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
12、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预案启动条件。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由县人民政府发布紧急公告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受灾的县政府也同时行动。 (三)预案启动的方式。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后,根据灾害等级,由县地质灾害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按程序实施运行。 四、灾害报告及应急处理。 8 (一)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XX县区国土资源局报告(不能立即报告详细情况的,先初报简要情
13、况),最迟不得超过1个小时,并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二)发生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XX县区国土资源局报告(不能立即报告详细情况的,先初报简要情况),最迟不得超过1个小时,同时越级速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 (三)发生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XX县区国土资源局报告(不能立即报告详细情况的,先初报简要情况),最迟不得超过1个小时,同时越级速报省、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以后每24小时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五、应急反响机构和组成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应急反响机构。 成立XX县区突
14、发性地质灾害救灾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国土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应急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XX县区消防大队等组成。 突发性地质灾害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各乡镇相应 9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救灾应急领导小组。 (二)县各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组成部门的职责分工。救灾办:综合组织协调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财政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县民政局: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调拨救灾物资。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确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方案,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具体指导、协调、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协助地质灾害灾后重建建房占地审批等管理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地质灾害灾后重建房审批等管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受灾中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