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国资委纪委干部队伍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一、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根本情况 市国资委现直接监管的企业有28家(含市委管理企业领导班子的企业19家,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9家)。国资委党委管理28家监管企业和9家市级双管企业党组织,管理党员约1.3万名。在28家监管企业中,设立党委的企业有21家,设立总支或支部的企业有6家。设立纪委的21家,有21名纪委书记,有纪检监察干部97名(含下属子企业),设立独立纪检室的有8家企业,未设立纪检室但设有专职纪检干部的有9家,只有兼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有4家,有5家企业由于是党总支或支部,只有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或人员。 二、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
2、能,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有效制衡。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重点是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董事会议事规那么,标准重大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形成决策失误纠偏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工程工程和物资采购实行监察,降低工程运行本钱和采购本钱,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加强对执行平安、质量、规章制度情况实施监察,防止发生质量过失、平安事故,产生间接经济效益。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出资人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监管机制,重点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假设干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集团公司加强对所属子企业
3、的监管。 三是发挥监督合力。充分利用企业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纪检干部兼企业监事的职能优势,强化财务监督,进一步完善全面预算管理方法;强化审计监督,继续开展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专项审计、重大基建工程跟踪审计和推进市属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强化民主监督,完善厂务公开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根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监督管理制度,重点是落实好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 四是以教育培训为重点,努力提高纪检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为适应新形势下企业改革开展的需要,几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五种能力的要求,转变观念,提高素质,进一步加强了队
4、伍的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监管企业纪委组织机构建设,对21户监管企业均按35人标准增补、配齐纪委班子;二是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培训。我委高度重视企业纪检监察队伍素质的提高,组织订阅了纪检监察工作文件汇编、中国监察、党风与党纪、党风廉政教材和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刊物,满足学习的需要。组织参加了区、市纪委在北京、杭州举办纪检业务培训班,我委也于9月份在市委党校举办为期三天的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培训148人次。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未到达全覆盖。在28家国有企业中,在企业设立纪委和在企业党总支、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的有23家,设立纪检监察室的8家
5、,还有1家企业未成立党组织,也未设立纪检组织。 (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力量较为薄弱。28家国有企业共有纪检监察干部97(含下属子企业)人,其中,专职31人,由于绝大多数都是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上投入的精力相对有限,日常工作应付多创新少。 (三)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与工作需要不相适应。28家国有企业的97名纪检监察干部中,参加过市级以上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的42人次,其中,参加过省级以上培训的39人次,由于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的时机少,业务能力的提高和业务知识的更新受到一定制约,因而导致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完全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四)协作不够到位。按照现行
6、管理体制,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实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企业党委双重领导。但是在实际运作上,本企业党委对纪检监察部门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部门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本企业的依附性很强,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那么仅局限于业务指导层面。由于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致使上下级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在工作上特别是在案件查处上,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的实际,建议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等部门,制定我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
7、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具体意见,对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领导体制、职级待遇、队伍建设、组织领导等问题予以具体明确。 (一)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构。明确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党章规定设置纪检机构,凡设立党委的,应设立纪委;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中应有纪检委员。市属国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监察等内控机构,市管国有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应设立监察机构(该机构为企业内设机构)。同时设立纪委和监察机构的企业,纪委和监察机构实行合署办公。 (二)明确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备。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一般由59人组成,纪委设书记1名,设副书记1名,规模较大的企业可设2名副书记。设
8、立监察机构的,监察机构的正职应同时担任纪委副书记。纪委可设专职委员,也可由组织人事(人力资源)、审计、政策法规等部门的负责人兼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一般应配备23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规模较大的企业应配备3名以上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三)明确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发挥“教育、监督、惩罚、保护的职能作用。主要职能职责是: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及国资监管部门决策、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开展战略、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企业党委加强党风建设,
9、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从整体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促进企业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受理信访举报,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假设干规定,促使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 (四)明确组织领导体制。市属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企业党委要大力支持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上级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下级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向上级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汇报工作、述职述廉述德,及时报告
10、重大问题。上级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对下级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 (五)明确职级待遇和经费保障。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按企业同级领导干部副职配备,纪委副书记、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按企业中层正职领导干部配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参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享受办案补贴。国有企业要保证纪检监察机构的办案经费和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办案条件和装备设施。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市属国有企业要拓宽选人视野,注重选拔学历较高、懂业务、会管理、懂法律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充实纪检监察工作队伍,不断优化队伍的年龄、知识
11、和专业结构。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培训、考核、鼓励和保障机制,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整体方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培训,重点提高开展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和效能监察工作的能力。 (七)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领导。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要加强对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领导,切实解决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国有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干部职级待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经常向党委和企业主要领导汇报工作,争取工作支持,努力为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