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局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开展战略和中长期开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指导全县农业生产,研究拟定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农业产品品质的改善;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区域布局。 (3)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促进农业产、供、销一体化;负责农业信息、农业新技术、农业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咨询效劳工作。 (4)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开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技术推广、竞赛工程的报审及实施;搞好农业新技术推广和
2、应用工作,负责农业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农民科技素质的提高工作。 (5)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农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良种的繁育、供应和化肥、农药、农膜的供应工作,对流入境内的种子、农药有关肥料产品进行登记管理。 (6)起草县内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规并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7)负责种子、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检查、管理和质量把关,并严格执法,坚决打击乱引乱调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经营行为,防止坑农害农现象发生。 (8)指导全系统各单位的工作,负责全系统人、财、物的管理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全系统各单位的人事、劳开工资、机构编制、科技干部职称评聘工作。 (9)完XX县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