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检察院科学开展观活动承诺书 近日,x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召开中心组会议,与各科室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承诺书。承诺书秉承县委“九率先责任承诺的重要宗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做出以下几项承诺: 1、落实领导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示范带动作用; 2、党员干部要做到自觉学习科学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3、正确解放思想,创新开展理念; 4、积极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5、严格遵守纪律,执行政策法规; 6、认真完成县委、政府和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证; 7、热心参加公益活动,全力效劳社会; 8、主动排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 9、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道德新风气; 10、努力践行科学开展观,造福各族人民; 11、广泛宣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让党的政策、方针深入人心。 12、深入指导检察业务,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法律监督职能; 13、健全长效教育机制,全面提升检察业务水平; 14、加强督察和检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圆满开展; 各科室负责人通过近来的集中教育和分散自学,认识到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事关开展稳定大局,责任重大。他们一致承诺一定要按照自治区、地委和县委以及检察系统的安排部署,在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履行承诺,抓好实践活动,为推动科学开展、建设和谐x作出力所能及的更大奉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