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维度邱晓华十八屆三中全会已经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十九届六中全会从制度及其执行层面来部署和推动总目标的实现,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继续和深化。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离不开法律,更离不开法治。在某种程度上讲,法治是评价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准。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是否形成一套系统的法治体系;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是否依照已有的法治体系来进行治理。一、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举措法治、人治的选择与取舍,始终伴随在人类政治文明开展史的左右。法治与人治的问题也是赫然伫立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
2、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面前的十字路牌。这个问题解决得好,现代化的进程必然快速推进,处理不好,那么会引发经济社会开展停滞甚至失序的后果。“法治兴那么国家兴,法治衰那么国家乱。实行法治,是我们党总结治国理政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建国初期,我们党废除国民党旧法统,另起炉灶,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拥有一个较好的开端。但是,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我国政治形势发生改变,民主、法制受到了严重的削弱和破坏,1959年,形势进一步恶化,我国的监察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局都被撤销。1966年“文化大革命全面爆发,爆发的后果就是公检法被砸烂,法律系和法学专业被取消,不要法治要
3、人治的法律虚无主义便极度蔓延开来,整个社会处于极端混乱的状态。这就是法治衰那么国家乱。为了吸取文革的惨痛教训,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此,我党对法治的认识更加深刻,对法治的重视程度更进一步。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根本的治国方略,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方式。改革开放41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创造经济快速开展和社会长期稳定这两大世界奇迹,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法治发挥了重要的引领、标准和保障作用。这就是法治兴那么国家兴。当前,我国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开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需要
4、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平安、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而我们的社会开展却暴露出很多的问题,甚至是各种问题交织叠加,这考验着我国国家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国家治理领域必然进行一场深刻的革命,首要举措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别的创造让人类学会了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创造,那么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因此,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迄今为止人类能认识到的最正确的治国理政方式!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为建成法
5、治国家而不断尝试、不断探索。所以,法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各国所不同的是法治模式和法治道路的不同。美国的法治之路是通过三权分立的模式来实现的,英国的法治之路那么是在英国本身的法治传统的根底上,自然生长出来的;法国的法治之路那么是摧毁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根底上,而后按照启蒙思想家的政治设计,采用“照着食谱做布丁的方式实现的;新加坡的法治之路那么是通过威权统治和严刑峻法的方式来实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如何形成的?鸦片战争时,我们就开始探索法治道路,但那时我们根本不知法治为何物,法治的道路上迷雾重重。我们在先是移植西方法治道路,而后是照搬苏联法治道路,中间经历了无数次挫折、失败、停滞、倒
6、退。而后,迷雾才渐渐散去,道路才越发清晰。法治建设没有固定模式,没有标准答案,模仿任何其他国家的法治道路注定要失败。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根据中国的国情,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必然选择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三大核心要义所决定的。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能为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项规模浩大、任务艰巨、过程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要将这项工程推行落实下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且只能坚持党的领导。因为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它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位置,只有共产党有能力有实力解决推进国家治理现
7、代化中遇到的各种问题。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建设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大框架内进行,才不会走上改旗易帜的邪路,才能保证我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属于社会主义性质。3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作为“第五个现代化,是一个新概念新理念,是共产党人根据我国国情提出的新探索新挑战。因此,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提出、运行、实施到保障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理论指导。而作为国家治理理论的重要组成局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对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建设同样具有指导意义。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要条件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
8、,符合国家治理开展的规律。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中国根本上是靠政策治国,法律在国家管理和社会生活中并不占主导地位。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实际上只有两部法律,1950年的婚姻法和1954年的宪法。可见,当时的法律极不健全,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法律依然很不完善,法律条文较为粗放,法律空白点多。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三十年,我国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在这期间,我国制定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取得了丰硕的立法成果。2022年,我国根本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项任务建成之后,法治建设的重心自然就过渡到法治体系建设阶段,即由纸面上的立法阶段过渡到更为强调将“纸面上
9、的法转化为“现实中的法的法律实施阶段。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适时地提出法治建设今后的任务和目标是要建设更强调法律实施的法治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从主要依靠政策,到主要依靠法律体系,最后到主要依靠法治体系,反映了我国对国家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同时也是社会历史开展的必然要求。法治體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这也是由法治体系本身的广泛性和全面性所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五大分支:法律标准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分支体系涵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顾名思义,必须全面推进而非单方面推进,但是推进过程中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应
10、该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内涵本身就非常全面的法治体系。因此,法治体系本身的广泛性和全面性,决定了它必定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必定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四、正确把握党法关系是国家治理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与世界上其他国家治理体系或治理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我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正确认识和把握党、法的关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要解决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当,法治、党的领导、国家治理这三者就会呈现相互促进的状态;如果处理失当,这三者那么可能相互龃龉,影响国家的开展和进步。长期以来,有少局部人从某种政治目的出发,提出一些诸如
11、“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成心制造党法之间的矛盾,试图影响和扰乱社会群众的判断,本质上是一个政治陷阱,需要我们加以防范和警惕。也有一些人鼓吹西方“宪政民主思潮,不管我国实际,直接用西方所谓的“宪政理论,照搬、套用到中国身上,将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划为“人治国家 的行列。我国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它是指依据我国宪法治国理政。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在我国宪法的开篇中就已经得到了明确,因此,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的前提。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否认中国共产党领导,都与我国宪法相违背。在我国,宪法法律表达的党的主张与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党的领导作用表达在,党领导人民进行立法活动,党领导
12、人民实施法律,最后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与法之间,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之间,它们的关系是紧密结合、相互促进、高度统一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让整个国家的各个方面都纳入法治的轨道,依法运行,这与我们党的领导不仅不违背,而且正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表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向更深层次方向开展,就更加需要全面依法治国,更加需要党的坚强领导。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经风雨,历经坎坷,曾经也误入歧途,遭遇过很多挫折失败,陷入过停滞和倒退,但是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一个善于总结、勇于革新、与时俱进的政党,我们党对法治的追
13、求和探索从来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始终保持一颗为寻求成功找方法、不达此岸不罢休的初心,矢志不渝,引领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的成就。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再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五四宪法到现行宪法,再到宪法的五次修正案;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依法治国、执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随着法治实践的不断深入,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根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维度和重要方面。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善于运用制度的力量和法律重器治理国家,充分发挥法治固根基、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注释:翟国强.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J.机关党建研究,20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