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自觉遵守公司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平安生产各项任务,在平安生产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职工中有一定群众威信; 2、全年个人无违章行为积分、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3、积极参加参与各种平安活动,在平安活动中起到积极带头作用; 4、支持并积极投入平安生产工作,在全年平安生产工作中有突出奉献;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时能够主动配合;在隐患排查工作中主动认真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对事故隐患采取一定有效措施予以控制;平安合理化建议被本单位采纳。 5、在具备以上条件的根底上,各级平安区域负责人及各级平安管理人员优先; 6、在具备以上条件的根底上,各级设备点检人员,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及参与技改工程验收、安措工程验收人员可纳入年终平安评先选优人员范围之中; 7、指标分配。以2023年11月末在册(全民、协力)人数的2%作为本年度平安先进个人评选指标。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