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参保农户灾后重建家园、恢复根本生活能力为目标,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推动、民政主办、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那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二、参保条件和方式 (一)保险主体和对象。保险主体为本县范围内具有本县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保险对象为农村居民用于日常居住且正在居住的房屋,包括卧室、正厅、饭厅、厨房。保险合同由县民政部门与保险公司统一签订,保费数额由县民政部门同保险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以下几种情况不在保险范围内:一是两年(含两年)以上无
2、人居住的房屋;二是附属建筑物及装潢、室内财产、室内附属设施(固定于房屋内部的供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施);三是房屋漏雨;四是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厕所、禽畜舍、柴草间、杂物间、简易搭盖间;五是独立于生活住房之外,专门用于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店面、作坊;六是正在建造的房屋;七是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二)保费标准、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保费标准为每户农户每年保费8元,其中农户交费2元、政府补助6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为准。保险金额为每户2023000元。 (三)参
3、保方式。县民政局负责统一组织农户参保,各乡镇民政所负责收缴农户应交保费,逐一登记造册,并统一上交至县民政局,其余保费由省、市、县民政部门共同负担。县民政局将保费及清单一并交付至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给县民政局统一出具保险单等相关手续。 三、赔付条件和程序 (一)赔偿条件。由以下原因造成房屋倒塌、损坏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一是火灾、爆炸;二是洪涝(包括暴雨、洪涝、山洪灾害等)、风雹(包括冰雹、大风、龙卷风、雷暴和沙尘暴等)、低温冷冻、雪灾、滑坡和泥石流(包括崩塌、地面沉陷、地裂缝,不包括由于矿山等企业地下开采等原因造成的地面沉陷、地裂缝等);三是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
4、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所造成的房屋倒损。 由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一是因生产或经营活动引起的火灾或爆炸;二是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恐怖活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三是核反响、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四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员、租借人员、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成心行为;五是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六是房屋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七是房屋本身缺陷导致的自身损毁;八是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地震造成的灾害尽管在保险范畴,但发生地震灾害后,保险公司也要尽一份社会责任,在保费范围内予以理赔)。 (二)赔偿认定标准。对于在赔偿范围内的原因造成房屋倒塌的,按最高保险金
5、额赔偿;造成损坏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照损坏房屋的实际损失程度计算赔偿,损失超过最高保险金额的,按最高保险金额赔偿。房屋倒塌、损坏以县民政部门认定为准。倒塌房屋指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建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的房屋。损坏房屋指房屋局部承重构件出现损失,或非承重构件出现明显裂缝,或附属构件遭受破坏,需进行较大规模的修复(修复费用在202300元以上)才可以居住的房屋。 (三)赔偿程序。被保险人出现险情后,及时拨打95518报案,或向当地民政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报案,3日内,保险公司XX县区民政局、乡镇民政所共同出险,并协商确定损失金额,如发生两部门认定损失差距较大时,以县民政部门认定为
6、准。赔偿金额确定后,由保险公司于2023日内将赔偿款直接拨付至农户的银行卡中。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民政局局长为组长、县民政局主管副局长及人保财险青龙支公司经理为副组长、县民政局和人保财险青龙支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乡镇民政、财政、纪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宣传发动(2023年1月1日1月15日)。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效劳农民、受惠农民的好事。为使全县农村群众全面了解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各乡镇要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并指导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7、,传达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相关政策,围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政策的目的、意义、步骤、运作机制、补助标准、理赔手续等,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通过宣传,提高农户自愿参保意识,为顺利开展下阶段工作奠定根底。 (三)调查摸底(2023年1月16日3月2023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农村住房户数和农户参保意愿。各乡镇要全面掌握本乡镇农户自愿参保率、农村住房户数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报送县民政局。 (四)组织实施(2023年3月11日3月31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以方便群众、效劳群众为宗旨,做好保费缴纳、合同签订、财政补助、保险理赔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我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真正把此项惠及全县农民群众的好政策落到实处。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