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思路和举措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专题研讨会发言做精做准政治监督,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必然要求。作为省纪委监委派出机构,要努力探索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思路和举措,切实加强对驻在单位的政治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抓好学习教育。催促驻在单位及时宣讲解读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规纪法意识,提升纪法素养。通过案例通报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强化“知止、不敢的工作气氛。要强化监督防范。在“常和“长上下功夫,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做到安排部署“必讲、学习教育“必学、廉政谈话“必谈、
2、调研督查“必有、应知应会“必测、随机访谈“必问,使党员干部养成知规守纪守法、在受约束和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学习的习惯。要严格催促执行。紧盯处级干部述责述廉成效、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报告、选人用人等重点工作开展,认真分析并注重从政治上检视问题、查找缺乏,着力纠正思想、组织、作风不纯等倾向。针对性加强对物资采购、购置效劳、工程建设等经济往来活动中廉洁风险防控和执法检查、调研督查等外出工作中的监督,着力标准权力运行和作风纪律。推动驻在单位构建新型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要突出政治建设第一标准。催促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应得了急、扛得起责、打得赢仗的应急铁
3、军。要标准权力运行。加强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的原那么和标准的程序决策。强化对掌握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资金拨付权、事故调查权、物资调配权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制约,推动建立可查询、可追溯的权力运行反响机制。要推动构建我省新型应急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开展作用,推动建立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和“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对驻在单位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要紧盯平安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强化监督。围绕平安生产监管工作组织领导、职责履行、疫情防控与平安生产一体化监管责任落实、生产平安事故调查处置、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催促完善平安生产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适用的相关规定,着力压减权力寻租空间,促进依规依法履职,公正廉洁用权。要紧盯防灾减灾救灾重要使命强化监督。结合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催促驻在单位认真履行防灾减灾救灾职能,做足“防功,铆足“减劲,施足“救策,枕戈待旦,令出必行,全力防范和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各类风险挑战。要紧盯应急管理职责履行强化监督。针对驻在单位组建时间短、职责任务重、转隶人员多的实际,加强机构运转、职能完善、制度健全、调查研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推动打通“堵点、解决“难点,确保全面完成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