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驻县委办纪检组工作总结驻县委办纪检组工作总结 驻县委办纪检组工作总结 伴随全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驻县委办纪检组 2019年以来积极参与纪委监委组织的学习,建立派驻组学习制度,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五项职能,融入监督取得新成效,监督执纪取得新进展,队伍建设形成新合力,“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新显现。现将我们进驻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1、学起来,提升业务本领。今年以来,严格按照“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整改方案要求排查出的 42 项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业务学习会,学习党章、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纪检监察
2、干部培训系列课程讲义汇编 18 讲等业务文件,全面提升理论素养,储备业务知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2、融进来,调整思维方向。实行派驻工作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性质和监督对象都有了较大改变,既要适应新的岗位,又要熟悉新的政策,更要融入新的环境。为此,我们派驻组调整方向,提高单位融入效率。一是工作融合。通过纪检监委的业务工作与驻在单位建立文件报送、个人事项报备、信息报告等制度;凡是监督单位涉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任免、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问题等事项,都要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存档备案;共签订个人承诺书112 份,科级干部自查登记表26
3、份,初步有“门外汉”转变为“知情人”,迅速完成角色转换。二是环境融合。坚持开展专项活动,提高驻在单位领导干部对作风纪律的认识,在县委办公室开展了“懂规矩、守纪律、重担当、有作为,我为县委办公室添光彩”专题作风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在县财政局开展了“财政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各驻在单位开展河南省省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交有价证券、礼品处置操作暂行细则学习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驻在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3、担起来,加强监管力度。一是全面监督。以“以案促改”工作为抓手,强化派驻监督工作,今年共召开民主生活会 7 次、组织生活会 9 次,开展
4、警示活动 10 次,接受教育人数 320 多人次。二是重点监督。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要求驻在单位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有关科室和派驻组报告相关事宜;加强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单位主题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三是节点监督。按照工作要求,在每个节点都要求驻在单位上报假期值班人员名单,派驻组与县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联合随机开展检查,促使驻在单位假日期间无空岗现象;节前召开驻在单位重要科股(室)负责人廉政谈话,提醒他们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看住手、管住口、守住心。截至目前,与第十审查调查室联合中发现了 5 条问题。4、
5、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派驻组始终坚持盯紧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放松,在驻在单位开展了财经纪律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红白喜事操办和干部选拔任用四个方面警示预防工作。一是打通执纪通道。利用派驻财政局的优势,聚焦主业,派驻组在接到审理室下发的“处分文件”后,第一时间进行研判,对涉及工资的处分决定,立刻建立台账,下发到财政局相关科室,要求次月必须执行,今年共执行违纪人员工资 35 人。二是运用“四种形态”。下发专项通知 10 次。在派驻单位开展作风纪律检查 4次,在乡镇财政所开展作风纪律检查 1 次、参与上半年乡镇财政所人员考核 1 次,开展脱贫攻坚检查 10 次,对
6、7 名不在岗人员进行了提醒约谈。配合纪委监委相关科室,督促相关驻在单位调取证据 7 件次,在审查调查四室的指导配合下,参与办理案件 8 件次,其中中纪委转办案件 1 起、省纪委转办案件 2 起,涉黑案件 1 起,自办案件 4 起,立案 6 起,处理人员 8 人。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结合上半年工作,我们认真对照“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自查,发现自身还存在业务知识欠缺,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办案能力偏弱,监督范围不全面等问题,尤其对乡镇财政所的以案促改工作落实,还过于简单,形式不多,警示教育作用发挥还不够有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改进。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要持续抓教
7、育培训,规范组织实施。派驻组将继续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点题交流等方式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执纪法律法规,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做到坐标定准、上下同频。二要持续抓监督执纪,规范责任落实。持续监督驻在单位贯彻落实县纪委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监督驻在单位按照 2019 年度党风廉政方案,列出清单,明确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经常督促提醒各单位党组、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将责任制落实到分管的具体工作中去,做到业务工作部署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三要持续抓早抓小,严格正风肃纪。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对驻在单位班子成员、股室干部或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监督驻在单位对其他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警诫。紧盯中央和省、市、县作风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紧盯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使党员干部受警示、有压力。结合岗位职责定位,动态筛查驻在单位重点股室廉政风险点,特别是对管人、管事、管物等岗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突出节假日时间节点,不定时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驻在单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婚丧嫁娶、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