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意见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全面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现就构建“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提高矛盾纠纷的排查覆盖率和调处成功率,着力减少初信初访源头,着力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着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为全县经济社会提速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指导机构,完善县、乡镇、村居、社区、村民小组四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网络,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的职能作用,整合多个职能部门、多种调解方式的各自优势,对不同
2、主体、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实行分级排查、归口办理、形成互相衔接、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体系,把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矛盾纠纷不出科室、一般矛盾不出局、重大疑难矛盾不出县的目标。 三、组织网络 建立局人民调解指导协调小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股室长及下属局领导为成员,负责对我局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联调、衔接、化解工作。 四、工作职责 局人民调解指导协调小组的职责是及时分析社会治安稳定形势,了解掌握社会矛盾纠纷规律特点,组织开展全局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的调研,研究处置重大疑难问题和突发性事件,加强工作指导,
3、协调、督查和督办。 五、运行机制 1、排查机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原那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认真排查社会热点、焦点、难点;排查社会高危、特殊群体;排查民间纠纷、治安乱点、安全隐患;排查根底性、涉众性、苗头性、倾向性突出问题。同时要讲究方法,采取条块结合、公秘结合、专兼结合、点面结合的方式,继续坚持每月一次的惯例,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滚动式的各种大排查活动,广泛了解,全面排查辖区各种矛盾纠纷,掌握矛盾关键点、关键人。 2、预警机制。建立全局矛盾纠纷预警机制,确保预警在先、信息畅通、精准决策,到达矛盾
4、纠纷早预警、早消化、早控制的工作效果。 3、联动机制。对情况复杂、跨区域、跨系统、跨单位的问题,由局人民调解指导协调小组组织协调。 4、考核机制。全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全治理考评体系。建立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遇有重大疑难纠纷,要以快报形式向局人民调解协调小组报告。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成绩突出的股室和下属局,进行表彰奖励;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在规定内未办结交办转办、督办案件、导致矛盾激化、上交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按综治考核标准扣分、通报,并视情给予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