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哲学社会 和谐社会的哲学根底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根本内容是:一要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二要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三要和谐兴国、和谐创业、和谐安邦。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这一重要理念,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指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
2、二性,而意识对物质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一原理就要求我们做一切事情首先从实际出发。人的实践活动依赖于客观世界,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制约着人的实践活动。我们通过实践改造世界,就是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通过一定的物质手段作用于客观世界。人们要取得实践的成功的胜利,就必须正确认识客观实际的开展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务的提出,就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得出的必然结论。 在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中我们了解到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而和谐社会的提出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它是实践活动的展开形式。同时,和谐社会是人作为实践主体对人类社会的把握。当今世界出现的生态、环境、人口、资源等全球危机问题,
3、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重要性。而人民群众作为实践的主体,是创造和谐社会的决定力量,就必然成认了构成社会的人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推动社会运动的力量是千百万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马克思哲学认为,事物是处在普遍联系与永恒开展之中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这就反映了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候,为什么必须要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协调开展。在事物的永恒开展中提到,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开展。而开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在社会历史领域内
4、,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人们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们群众的拥护,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所以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是历史开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是顺应历史开展趋势的。 在唯物辩证法中,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对立统一分别表达了矛盾的两种根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而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开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矛盾的斗争性和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开展过程中是相互结合共同发生作用的。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的原理指
5、导实践,还要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开展的作用。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表达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开展。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统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 相互关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开展的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开展的根底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由此可看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根据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得出的正确结论,我们应该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坚决不移的走下去。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