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方法范文sc3();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方法范文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方法范文,请大家参阅!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立高素养军队的开展战略,调动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补助)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法。一、奖励(补助)对象(一)奖励个人包括当年新入校、在校和毕业后从xx市应征入伍为义务兵的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二)补助单位为xx市辖区内应征入伍大学生(毕业满一年的除外)所在学校。应征入伍后被部队退回的,不作为奖励(补助)对象。已经发放奖励(补助)资金的,由发放单位负责追回
2、。二、奖励(补助)标准(一)对每名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除享受义务兵所有待遇外,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二)xx市辖区内的学校每征集1名大学生入伍,给予所在学校10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三)各县、区政府能够按照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奖励(补助)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三、奖励(补助)资金来源(一)市财政承当xx市辖区内的高等院校和市直高中阶段学校的应征入伍大学生奖励(补助)资金。(二)县、区财政承当本辖区内的应征入伍大学生奖励(补助)资金(含县、区籍在外地就读的大学生),享受市财政奖励(补助)的单位和个人除外。四、奖励(补助)发放程序(一)由兵役机关对入伍学生逐学校逐人进展核实,查验有效证件(材
3、料)原件,留存复印件。核实材料包括:新入校学生当年考取高校的录用通知书,高校在校学生的学籍表或学生证,高校毕业学生的毕业证。(二)兵役机关核实应征入伍学生和奖励(补助)情况后报本级政府审批,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审批意见安排奖励(补助)资金。从xx市辖区内学校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奖励(补助)资金拨付至各学校帐户(学生奖励资金,高校学生由其人武部逐人核发,高中阶段学生由其学校指定相关部门逐人核发);从县、区入伍的在外地就读的大学生,个人奖励资金拨付至所在县、区人武部,由人武部逐人核发。各级财政部门均于当年12月31日前将奖励(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三)发放单位应在收到财政拨款之日起30日内将奖励(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五、附那么(一)应征入伍大学生按照本方法获得奖励后,仍可接着享受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大学生入伍奖励赞助政策。(二)本方法自发布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