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厅群体上访突发事件方案 为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根据建设部及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建设厅处置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处理原那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确保社会稳定的责任感,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接待处理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群众上访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厅成立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厅党组书记为组长,厅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厅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负责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协调工作,厅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厅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房产处、建管处、规划处、城建处各一名副处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建设厅处置群体上访事件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成员随着职务变动自动调整。 三、处置要求 1、带着深厚感情和高度责任感,认真听取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对合理的要求,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讲清道理。对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说服教育;对无理取闹的,在说服教育无效时,要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果断处理。 3、厅信访接待室要对群体性上访事件建立登记,定期分析。 4、对规模较大、情绪剧烈的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在接待的同时,办公室或责
3、任处室要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要求地方有关部门派得力人员尽快到场,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疏导上访人员尽快返回本地妥善处理。 5、对工作难度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制定处置方案,报厅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同意后安排接待处理。 四、处置方法及责任单位 1、群体性上访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简单的、政策明确的由信访接待室解答;复杂的、政策性较强的由信访接待室商请有关处室派人解答;对于人数多、难度大的群体性上访人员的处置方案,要先向厅领导小组报告再作妥善处理。责任单位:厅办公室。 2、涉及城镇房屋拆迁问题的,由信访接待室商请住宅与房地产处解答;涉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建筑
4、质量与平安问题的,由信访接待室商请建筑市场管理处和设计处解答;涉及城市建设问题的,由信访接待室商请城市建设处解答;涉及规划问题的,有信访接待室商请规划处、城镇处、城建处(风景办)解答; 涉及其它问题的有相关处室负责解答。 3、对扬言采取恐怖或过激行为,或到敏感地带聚集闹事的,或在厅信访办、机关办公楼前采取过激行为的,由厅办公室及时向公安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通报。责任单位:厅办公室。 4、上访人员围堵厅机关办公大楼,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时,由物业公司的值班和保安人员维持好现场秩序,耐心劝说,请上访人员依法到信访接待室反映问题,劝说无效时应向厅办公室和公安部门通报。责任单位:物业公司、信访接待室。 5、
5、如遇上访人员突发重病,现场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120急救中心和大院门诊部。如在接待现场发现一般病情病人,信访接待室要及时通知门诊部派人到场检查处理。责任单位:信访接待室。 6、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需要用车时,由办公室负责调度。责任单位:厅办公室。 7、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需要费用时,由综合方案处向厅领导请示同意后先行支付。责任单位:综合方案处。 五、建立初访责任制,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工作 建立群众初访责任制,对减少和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十分重要。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都要建立群众初访责任制。要明确责任,采取措施,提高对初访问题的一次性办结率。凡属初访时能解决的问题,因责任心不强或工作不力造成再次上访、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的要建立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工作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预案。 内容总结(1)建设厅群体上访突发事件方案 为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根据建设部及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建设厅处置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工作预案(2)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处理原那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确保社会稳定的责任感,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接待处理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群众上访过程中的突发事件(3)要明确责任,采取措施,提高对初访问题的一次性办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