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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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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学校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渠道,是倾听群众呼声,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方式。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问题,促进全校上下同心同德,建设和谐校园。为更好地发挥来信来访工作联系群众、反响信息、监督保障的作用,信访工作应把握的重点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办事,促进我校信访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切实维护学校稳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访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上访、违法追究、双向责任、注意导向的原那么,建立和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要求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为学校事业开展营造安定、和谐的良好气氛。 第三条增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信访工作是听取广阔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批评、建议的窗口,是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勤政廉政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改革开展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信访是指学校教职工、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与学校有关的单位和人员采用书信、电子邮件、 、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应由学校及其部门处理的活动。 第二章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3、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信访工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受理信访案件。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第六条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信访工作;明确一名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具体受理来信来访,做好信访处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坚持初信、初访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制。直接反映到校长办公室的信访,根据信访内容,需要由职能部门处理的,转交职能部门办理,领导小组发挥督查、督办职能。 第三章信访人 第八条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 、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及其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本校师生员工以及与学校及其职能部门或师生员工相关的当事人或组织。 第九条信访人对以下信访事项,可以向学校及其职

4、能部门。对学校改革、开展、稳定工作和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对学校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对学校及其部门、单位的领导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监督和揭发;对学校及其部门、单位或师生员工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且属学校解决范围的行为的控告;应由学校及其部门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十条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到学校设立或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 第十一条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取书信、 等形式提出;需要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二条走访的信访问题要由本人提出,有特殊原因方可别人代替。精

5、神病人有实际问题要求解决的,由其监护人或亲属代为反映。第十三条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四章信访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信访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 第十五条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那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做好文明接待,做到接待热心,听取陈述耐心,答复问题明确,处理问题及时、认真。 第十六条对在信

6、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处理信访问题的原那么 第十八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办理信访事项;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直接受理;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由领导小组负责办理。 第十九条对于信访人的合理要求,能够解决的,要及时给予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耐心说服;对于要求不合理的,要做好说服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 第二十条各部门、各单位对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

7、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做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催促有关部门、单位执行。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各单位应自收到信访事项2023日内开始办理,30日内办结,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办结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办结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第二十二条党办、校办代表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部门、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办结并报送处理结果。不能如期办结的,要向党办、校办说明情况。党办、校办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

8、其复查并在15日内报送复查结果。 第二十三条信访承办部门、单位应接受信访人的复议请求,并在15日内给予答复。信访人如果对复议意见不满意,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承办部门、单位可不再处理,但应当对信访人做好疏导教育工作。信访人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损害学校声誉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信访承办部门、单位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 第六章信访工作根本程序 第二十五条信访工作人员在接到群众来信后,要及时拆阅,不拖压,积压。要认真阅信,如属申诉信件,阅信时对照有关政策,分析其申诉反映的问

9、题是否应该落实政策;如是检举、揭发、控告信,要弄清信中所涉及的人物情况和问题性质情节;如属建议信,要研究所提建议的价值,请学校有关部门考虑处理。 第二十六条信访工作人员就来信编号,将来信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来信日期、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登记,填写来信来访登记表,以便查找、统计和分析研究。 第二十七条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等问题的来信,经党办负责同志阅后,送主管校领导阅批,按领导指示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揭发、检举干部、党员违反党纪国法的来信,转纪委处理,其中反映中层干部问题的信件,还要送主管组织工作的书记和组织部阅。反映一般问题的信件,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来信处理结束,将原件

10、、处理结果、答复要点等整理、立卷、归档。 第三十条信访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来访后,要及时了解来访者的姓名、身份、反映问题,做好接待记录。然后按来访人所反映问题的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那么,合理分流。一般问题可由信访干部或办公室主任接待,涉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问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接待,涉及重要问题由主管校领导接待。 第三十一条信访工作人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于一些重要上访问题,如发现有串连成批上访苗头,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根据领导批示再作处理。对于少数无理纠缠的上访者,要坚持具体对象具体对待,一般要先摸清思想,“对症下药,对一些错误做法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正

11、确对待自己的问题。 第三十二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要根据来访问题的不同,填写信访问题督办表并及时催办,催促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尽快做出答复或予以解决。 第三十三条严守机密,保护来信来访者的权益。 第七章信访工作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各部门、各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办公场所,不得拦截学校领导及其公务车辆,不得冲击会场,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 第三十五条信访人阻碍信访秩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违反

12、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信访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工作造成损失的;丧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信访人材料的;泄露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将控告、检举材料转给或者透露给被控告人、被检举人的;徇私舞弊及其它违法乱纪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情节轻重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七条群体事件发生后,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影响干扰正常社会秩序、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的群体事件,要认真分析清楚其发生的原因、过程、社会背景和政治背景:对群体事件背后的操纵者、筹划者;对现场煽动者、骨干分子要严肃处理,绝不放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信访承办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应当受理信访事项而拒不受理的,或处理信访问题超过时限,未向交办单位说明情况的,或拒不执行学校对信访问题的处理决定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或政纪处分。 第八章附那么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河北大学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大学 二00七年三月十四日 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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