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正职备案管理制度 各县市区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同意,对乡镇(街办)党委书记、乡镇长(街办主任)实行备案管理。乡镇换届时,任免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平时个别调整实行任免后备案。 一、任免前备案管理的程序 乡镇(街办)领导班子换届任免前备案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县市区委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书记办公会酝酿、常委会研究后,对拟任或推荐任乡镇党政正职人选与换届领导班子调整方案一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市委组织部召开部长办公会,对备案任免事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 3、县市区委常委会及全委会议审议表决。 4、乡镇党代会或人代会选举后,将
2、选举结果书面报市委组织部。 二、任免后备案管理的程序 乡镇(街办)党政正职个别调整时,县市区委按规定程序,在办理任免手续或履行法律程序后,将任免文件及相关干部任免材料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备案审核的主要内容 乡镇(街办)党政正职任免备案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班子职数和结构。包括班子职数、年龄、性别、学历、专业结构等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2、任职条件和资格。审核拟任或推荐人选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破格提拔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任免程序。审核干部任免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经审核,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任免事项予以纠正。 四、任免备案材料 任免备案采取书面形式,备案材料按一式六份
3、报送。 任免前备案材料包括。备案请示、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议纪要、干部任免审批表、民主推荐测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材料、需要说明的学历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备案请示标题为关于县市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备案请示。内容包括: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那么、换届方案形成情况、党政正职调整方案,原任职人员不再继续提名的应说明原因和安排意向,同时,附党政正职任免名册。 备案请示以县市区委文件报送。 乡镇(街办)换届时,事前备案材料应在党代会、人代会召开前一个月内报送;个别调整事后备案材料,应在办理任免手续或履行法律程序后一个星期内报送。 五、有关要求 乡镇(街办)党政正职实行备案管理后,各县市区委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办)党政正职及领导班子的管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选拔任用乡镇(街办)党政正职,并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备案。 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