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反腐倡廉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法律效劳人员廉洁从业,整个司法行政系统零违纪。 二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司法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判和责任追究。 三司法行政系统不消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正之风问题。 二、工作措施 局党组每年组织一次对以上内容落实状况的考核,平常跟踪督办,年底检查考核。对落实状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赐予通报表彰。 一抓根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连续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坚持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各所及机关科室处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抓
2、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把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目标管理,加强对各所、机关各科室履责状况、法律效劳工作人员执业状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抓好司法行政内部监督机制和相关制度的落实。对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责任制的有关人员,依照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抓教育,增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学规定、学理论。组织党员干部深化学习党章、学习廉政准那么等廉政规定,认真学习中心、省、市各级全会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全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等,做到常学常新。二是开展好警示教育。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的主题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宣扬教育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党风、
3、党纪教育。三是加强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践行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强化诚信执业的“生命线意识和依法执业的“高压线意识。四是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通过设置廉政警示牌、发廉政短信、开展传统教育活动等形式,形成较为深厚的廉政文化气氛。 三、抓监督,保证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局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各所、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四级廉政谈话制度,依据权限,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存在的廉洁自律问题,准时进行廉政谈话,防微杜渐。二是落实好行业监督机制。坚持法律救济案件“一案三卡办案告知卡、监督卡、回访卡制度,对办结的案件准时回访,重点对案件承办人是
4、否是违规收费、索要财物等行为进行调查。加强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效劳所的管理和社会监督,标准行业行为,树立法律工作者的良好执业形象。三是加强查处。查处是最好的监督手段,对查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坚决依纪依规严峻处理。乐观支持、协作执纪执法机关对系统内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办。 四抓制度,深化源头治腐工作 一是落实好公开制度。抓好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将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以及与群众合法利益相关的司法行政工作内容实行全公开,做到全面、准时、精确地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执行好腐败风险排查和防把握度。比照防控手册经常自查,准时纠偏。三是抓好制度创新。结合部门实际,对一些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形成长效机制。 三、考核奖惩 1、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平常跟踪督办,年底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对落实状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赐予通报表彰。 2、对各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因效能建设问题受到各级通报批判的,对该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拒绝。 3、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领导,依据“以案查责规定,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