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贫困寄宿生资助实施方案 椿树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一、成立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组长:胡绪年(校长) 副组长:孙传清 邬敦荣 李敦敬 成员: 周兵 吉国中 余子龙 王志林 张先文 董自林 李乃年 赵其武 陈久智 殷勇 陈艳(学生) 二、补助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建档立卡户 2、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3、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4、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5、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5
2、、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6、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7、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8、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住宿生(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三、资助标准 中学生每生每学期625元。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播送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由班委会确定受
3、助名单,学校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3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村调查,由受助学生村委会签字盖章。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3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6、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由受助对象本人、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播送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
4、生生活费补助惠民政策进行宣传。 2、标准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椿树初中2023年3月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