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城市道路井盖管理问题的思考 :结合工作实际,以自身在工作中的所见所闻,分析城市道路井盖管理方面的现状及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关键词:城市,井盖,管理,市政,设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根底设施建设事业的持续高速开展,城市中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等各类市政公用地下管线设施日益增加,城市路面上相应各类检查井相应地不断增多,城市道路井盖的管理也愈发重要。由于城市井盖管理不善,造成全国范围内各类伤人、损车事件频发,例如今年3月份的长沙落井女孩事件就是一个惨痛的例子。井盖管理的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市民的人身平安,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如何改善和加强城市井盖管理已成为困扰全国各
2、地市政设施管理部门的一个难点、热点问题。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开展,国务院早在1996年就公布施行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市政设施的管理养护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市也于202223年公布了XX市市政根底设施规划管理方法,为市政设施的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政府出台各种相关法律、法规是加强市政设施管理的一方面,除此之外还应客观、公正、全面的分析现实中的各种因素,才能更好的推进市政设施管理水平,为人民提 1供更加平安的道路环境。下面从一个市政维护人的角度出发,基于实际工作经验,通过对城市道路井盖管理维护存在问题的分析讨论,提出一些改进方
3、法和建议。 一、城市道路井盖现状及问题 1、数量庞大,缺乏统一的管理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道路改建、新建、扩建、大修的工程数量及规模不断扩大,伴随每条道路工程的是相应的地下管网工程以及地面检查井的不断增多,各种不同类型的井盖也相应的增多。以我市为例,仅在市管街道上的各种雨污水井、收水井就有2万余座,再加上区管街道上的雨污管道检查井以及主次干道上的通信、电力、供水、热力、煤气等部门的各种检查井,检查井数量到达了惊人的地步。目前各部门的井盖管理各自为政,谁的井,谁管理维护,虽然现在我市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正在日趋成熟,根本各类损坏井盖可以在短时间内找到责任单位并及时维修,但是仍存在不少
4、管理盲区。有些无主井、废弃井无法确认产权单位,有些井产权不明,造成这些井一旦损坏无法及时维修,这些井的维修往往要比维修那些产权责任明确的井更费周章,维修本钱更高。在这期间就对市民的人身平安构成了威胁,事故一旦发生必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2、井盖形式多样,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地下管道用途不同,井盖形式也多种多样,在形状上说有方形的、圆形的,材质上区分有铸铁、混凝土、塑胶等。各部 2门的井盖大小、材质规格不一样,甚至同一产权单位的井盖也有许多种规格。更甚的是有些道路上的同一用途的井盖就有大小材质上的不同,这就容易造成一些井盖损坏后,责任单位往往一时难以找到完全适宜的产品,造成补修困难,或者即使勉强
5、补上也难以保证质量,造成井盖跳动、翻转等问题。更换成其他规格的井盖往往就要井圈井盖成套更换,极大的增加了维修本钱。在现行的城市建设管理制度下,各方缺少长远、统一的规划,影响了城市道路的整体质量和美观,也增加了相关单位的维修养护难度。 二、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的一些建议 1、做好井盖信息统计 针对城市道路井盖,建立相应的信息造册登记制度,排查每一口井,做好登记,给每口井制作身份证,详细记录每口井的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并且对照现场每口检查井逐一标明标号、产权单位、统一举报 ,确保损坏后可以及时联系到相关责任单位,催促其对损坏井进行维修。对于那些无主井,尽快指定责任维护管养单位,防止这类井损坏
6、以后不能及时得到维修。已有济南等许多城市已经开始尝试将电子射频等更加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到市政设施的管理中来,例如只要在城市中各类市政设施井盖上加贴电子标签,管理人员只需用电子识别器扫描标签,即可明确井盖的具体产权单位、联系 等。市政设施相关管理人员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联系到相关责任单位,最大限度的保障市民 3的人身财产平安,极大的提高了管理效率。 2、建立健全市政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制度 为了便于路面井盖的日常维护管理,建议在各类市政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阶段,邀请城市市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专家对井盖等相关设施的使用和维护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尽量能够统一井盖样式、材质、尺寸,为日后井盖的养护维修材料供应
7、方面提供可靠的根底性保证,有效的降低将来井盖的维护本钱。可以考虑制定出台统一的井盖质量强制性标准,在材质规格等方面做出统一的规定,这样不仅使路面更加统一整齐,而且能够极大程度的方便市政管理部门对井盖的管理,降低维修本钱。国外某些国家就对市政公用设施井盖的质量非常重视,政府制订了严格统一的井盖强制性质量标准,在井盖的材质规格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国外在井盖质量标准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3、加强城市井盖维护管理方面的综合治理 目前,全国各地城市为了加强路面井盖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出台了不少综合性的治理措施。我市就成立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在城市管理方面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综合措
8、施,12319城建热线 24小时接听市民反映的市民反映的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政维护管理部门的市政12023热线也全天候接听市民热线 ,涉及到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热线 反映的问题都能及时应对,采取措施。市政设施监察人员全天上街巡查,对市区采 4取网格化的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井盖损坏情况立即上报,催促权属单位补装更换井盖,提高了井盖补装效率。遇到突发情况,要求市政监察人员做好应急处置措施,在可能危害到行人人身平安的现场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在现场提醒过往行人车辆,直至等到修理人员进行维修。建议施行限时修复制度,对于井盖缺失损坏此类可能对市民造成人身伤害的市政设施案件,
9、制定强制性规定,规定权属单位在接到 后8小时内甚至更短的时间内补装更换井盖。 4、在管理方面大胆创新,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制度“穷那么变,变那么通,现行的市政设施管理制度有不少漏洞、缺陷,需要我们一步步的进行完善。我们不妨进行一些大胆的尝试,例如可以考虑将城市路面井盖全部纳入统一的管理,由一个部门对这些井盖进行维修维护,各权属单位不再参与井盖的维修养护任务,全部移交到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各权属单位每年向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缴纳一定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的管理或者委托管理。对于无主井的管理费用可通过国家财政途径解决。这样不仅责任明确,也有利于管理部门更加高效的管理,节省大量的管理维修
10、本钱。 城市路面井盖管理问题是市政设施管理的重要方面,关乎人民的生命财产平安,井盖管理水乎的好坏也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市政设施的管理水平,表达了一个城市或地区的开展水平。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要有效改善城市路面井盖的维护管理水平,不能 5仅靠一两个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体制,需要建立科学的系统性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关注。 参考文献: 1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令.XX市市政根底设施规划管理方法.2郑改红.城市路面井盖管理问题探讨.6 第二篇:XX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XX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 2023年11月30日XX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
11、会议通过202223年3月21日XX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的管理,保障城市道路畅通和公共平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内设置在城市道路上的电力、通信、有线电视、交通信号、路灯、燃气、热力、供水、排水等各种地下管线设施的检查井、阀门井等的井盖、井箅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井盖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井盖设施的监督管理和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井盖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井盖设施的管理工作。
12、第四条井盖设施的维护、更新由其产权单位负责;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的工程,其井盖设施的维护、更新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确保井盖设施完好。 第五条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市通用的井盖设施规格标准。 在城市道路上设置井盖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本市通用的井盖设施规格标准,并标明产权单位和维护责任单位,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产权单位应当向所在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提交井盖设施位置、规格、材质、数量、生产厂家等资料。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管理档案。 第六条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井盖设施的监督管理。设立公开 ,及时受理投诉。发现
13、井盖设施缺失、损毁的,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通知产权单位及时进行补装、更换或者维修。对影响行人和车辆交通平安,无法确认产权单位的废弃的井盖设施,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填埋。 第七条井盖设施产权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立井盖设施的巡查管理制度和维护责任制度,进行日常巡查管护。发现井盖缺失、损毁,应当立即予以补装、更换;发现井盖设施下沉、塌陷,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采取排险措施,及时进行维修。 (二)接到投诉或者维修通知后,应当在二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对缺失、损毁的井盖应当立即予以补装、更换;对下沉、塌陷的井盖设施应当立即采取排险措施,及时进行维修。 (三)为了预防重大公共平安事故的发生
14、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其设置的井盖设施的种类、规格向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提供一定数量的井盖设施备用件,并保持相应的库存量。 (四)对于废弃的检查井、阀门井,应当及时予以填埋,并向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备案。 多家产权单位共同使用同一井盖设施的,由市政设施管理部门组织各产权单位确定一家为维护责任单位。维护责任单位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第八条井盖设施产权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维护能力的单位对其井盖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双方应当依法订立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部门共同指定井盖设施定点回收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禁止个人、非定点单位收购井盖设
15、施。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盗窃、损毁、违法收购井盖设施的行为都有权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 对制止和举报盗窃、损毁、违法收购井盖设施行为的有功人员,由市政设施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盗窃、损毁、擅自移动、违法收购井盖设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十二条违反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井盖设施上未标明产权单位和维护责任单位,经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每个井盖设施处以五百元罚款。 第十三条违反第七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对产权单位、建设单位、维护责任单位未按本规定对井盖设施进行补装、更换、维修、填埋影响道路畅通的,可以予以补装、更换、维修、填埋,有关费用由产权单位、建设单位、维护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