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文化进乡村实施意见 近年来,全市大力开展美好乡村建设,相继建成了一批省、市级美好乡村中心村,成为乡村群众百姓生产生活的美好家园,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生活品质,群众幸福感不断上升,群众对精神文化特别是法律知识的需求也更加迫切。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融入美好乡村建设,让美好乡村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好场所、好去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要求,推动法治文化元素与美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推动法治文化在最基层落地生根,使美好乡村点成为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二、建设目标 各县
2、、区司法行政部门要紧紧抓住美好乡村的契机,结合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美好乡村中心村的建设规模和地方特色,实施法治文化融入行动,统筹方案,分步实施。2023年底前,美好乡村实现法治文化的融入达标率为50%以上,2023年底前实现100%。 三、建设标准 一规划落实。把法治元素融入到美好乡村建设规划之中,做到法治文化主题标识显著、宣传栏墙更新及时、宣传标牌标准,法治广场、法律图书室角等设施固定;法治名言警句、法治漫画、法治宣传挂图内容丰富,开展法律知识讲堂和法律咨询活动经常,举方法治文艺演出形式多样。 二责任明确。各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要建立法治宣传制度,明确责任人员,保障工作落实。结合“法
3、律进乡村活动,法治文化“四入行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整合县区、乡村各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资源,结合部门执法特点和群众实际需求,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美好乡村与法治文化融合开展的格局。 三效果明显。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图文并茂,法治宣传形式多样,将法治精神、法律知识和法治文化传播给群众,法治文化活动的趣味性、互动性和参与性强、作用好,让村民在生活、休闲之余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寓教于乐中受到法治教育。 四、加大保障力度 各县、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美好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纳入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开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在美好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中,要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把建设、维护和更新等经费列入年度财政方案。积极探索民间资金的赞助和市场化营运方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