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辩论状开庭时提交吗 一、离婚辩论状开庭时提交吗按照法律规定:关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可以在开庭时提交辩论状,并陈述辩论意见。关于法院采纳一般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法院规定的时间提交辩论状,不能当庭提交。但可以当庭提交辩论意见。另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辩论状。辩论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络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络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辩论状之日起五日内将辩论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辩
2、论状的,不阻碍人民法院审理。因此是不能在开庭时提交辩论状的,除此以为还应该留意的征询题是:二、离婚诉讼如何辩论(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按照最高院的举证规那么,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假设是第二种举证期限,征询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假设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那么,特别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二)留意与承方法官联络,及时知晓开庭时间。按照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阻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
3、成功率,因此,提早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假设对方交纳了辩论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如此可以理解对方的内心动态。(三)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尽管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本人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络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三、离婚诉讼开庭时要留意什么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辩论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预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明晰,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堕入诉讼中的被动。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接着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本人的主张反驳。特别多当事人在辩论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事实上这是不妥的,要有本人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堕入对方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