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假设干意见?国发202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23-2023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379号,农民工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明显提高。但也应当看到,农民工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培训项目缺乏统筹规划、资金使用效益和培训质量不高、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为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开展一体化进程,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
2、农民工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根本原那么和主要目标 一根本原那么。 1.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把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按照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的原那么,建立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2.整合资源、提高效益。根据企业和农民工的实际培训需要,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农民工培训资金。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那么,科学制定培训补贴根本标准,标准培训项目管理,严格监管培训资金使用。 3.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加大政府培训投入,增强培训能力,加强标准引导。发挥市场机制在资金筹措、培训机构建设、生源组织、过程监管、
3、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行业、企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加强农民工培训。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重点发挥企业和院校产学结合的作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着力提升培训质量,使经过培训的农民工都能掌握一项实用技能,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二主要目标。按照培养合格技能型劳动者的要求,逐步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培训项目和资金统筹管理体制,使培训总量、培训结构与经济社会开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适应;到2023年,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项适应就业需要的实用技能。 二、搞好培训工作统筹规划 三制定实施新一轮培训规划,抓好培训项目的
4、组织实施。按照我国经济开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农业农村经济开展人才需求,科学统筹和把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力度和节奏,制定新一轮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中长期规划。各省区、市以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农民工培训规划并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本行业的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方案,明确农民工培训的规模和重点,科学规划培训机构的类型、数量和布局,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四明确培训重点,实施分类培训。根据农民工的不同需求,进一步标准培训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外出就业技能培训主要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
5、动合同的在岗农民工进行提高技能水平的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储藏性专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主要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进行提升创业能力的培训。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主要面向县域经济开展,重点围绕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以及农村妇女手工编织业等传统手工艺开展培训。 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强培训针对性。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机制,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岗位需求,及时调整培训课程和内容。重点加强建筑业、制造业、效劳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行业的农民工培训。做好水库移民中
6、的农民工培训工作。以实现就业为目标,根据产业开展和企业用工情况,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县域经济开展人才需求,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结合劳务输出开展专项培训,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促进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六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购置培训成果的机制,保证承当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提高培训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行培训券卡等有利于农民工灵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的方法。充分发挥社会
7、各方面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建立促进农民工培训的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三、建立标准的培训资金管理制度 七以省级统筹为重点,集中使用培训资金。各省区、市要将农民工培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投入,并按照统筹规划、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要求,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农民工培训资金统筹使用,各部门根据职责和任务,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改变资金分散安排、分散下达、效益不高的状况。国家有关部门要依据新一轮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方案,
8、统筹安排农民工培训资金,对地方予以适当补助。 八制定农民工培训补贴根本标准。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按照农民工所学技能的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本钱,以通用型工种为主,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根本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予以调整,以使农民工能够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各中心城市或县市要按照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相同的原那么,确定具体的补贴标准。优先对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的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防止多部门重复培训。 九对培训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各地要加强对农民工培训资金的管理,明确申领程序,严格补贴对象审核、资金拨付和内外部监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以完善培训补贴资金
9、审批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根底工作。建立享受培训补贴政策人员、单位的根底信息数据库,有效甄别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冒领行为。财政扶贫培训资金只能用于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培训补贴。 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培训补贴资金与培训本钱、培训质量、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评估机制,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资金的行为。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0、四、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 十一加强产学结合的企业培训。完善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培训的政府鼓励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培训,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的大型企业与院校联合举办产学结合的农民工培训基地,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岗农民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举办农民工业余学校。 十二强化企业培训责任。企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方案,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并根据企业开展和用工情况,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鼓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
11、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选送农民工参加脱产、半脱产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推动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 十三发挥行业的指导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依托企业开展的农民工培训进行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在培训标准、培训内容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的监督检查。要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办好职业学校和培训基地。各级行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优化培训资源配置,做好行业人力资源预测,为企业提供培训信息等中介效劳,重点抓好校企合作,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富有特色的农民工培训项目。 十
12、四落实企业培训资金。积极探索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的方法。对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组织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要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岗农民工教育和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报告。鼓励行业、企业建立农民工培训奖励基金,扶持农民工参加学习与培训。 五、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十五加大培训组织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法规,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催促指导行业、企业、基层劳动
13、保障工作站点和培训机构做好各类培训的组织工作,广泛发动农民工参加培训。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群团组织以及互联网、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培训项目、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实训设备等方面的信息,为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引导和标准培训机构组织生源的行为。 十六标准培训管理,加强绩效评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对培训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定农民工培训质量效益评估指标体系,统一培训考核指标、考核程序和考核方法。积极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标准培训工作管理流程,加强对培训工作全程的监
14、管考评,做到培训信息公开、审核结果公示、培训过程透明、社会参与监管。 十七严格培训结业考核和发证制度。对于培训机构承当的财政补贴培训项目,要建立统一标准的结业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和证书发放的监督检查。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培训考核和技能鉴定工作。对经鉴定合格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要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专门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六、强化培训能力建设 十八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增强实训
15、能力。要按照农民工培训总体规划和布局,在全国主要劳动力输出和输入地区,依托现有培训资源提升改造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承当培训任务的机构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教学设施和实训设备,保证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得到足够的实训时间,到达上岗实际操作的要求。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提高培训资源利用效率。依托农村党员干部远程小编、农村中小学远程小编等资源,推广农民工网络培训、播送电视教育和电化教育。新增农民工培训资源要符合区域开展规划,重点投向欠兴旺地区和薄弱环节。 十九标准农民工培训机构管理。各地方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机构资质标准,明确培训机构在资金、师资、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必备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招投标方式,面向全社会选择农民工培训机构,确定其承当的培训项目和工种,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定期进行清理整顿。承当农民工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要发挥优势,起到农民工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其他农民工培训机构要加强根底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和办学水平。 二十加强培训根底工作。加强农民工培训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优秀人才到基层农民工培训机构效劳。根据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抓好培训教材规划编写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