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平安承诺书 畜产品质量平安承诺书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平安,按照农产品质量平安法和XX县区畜产品质量平安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特作出以下承诺: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饲养,老实守信,自觉遵守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消费者提供平安、卫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保证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标准饲料,建立健全真实、可信的兽药饲料购进、使用等相关记录,遵守兽药平安使用技术规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不滥用兽药抗菌素药物,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的规定,以确保动物及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6号公告所列药物品种,不使用人用药品,不直接将兽用原料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的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平安生产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 4、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随时无条件接受畜牧管理部门开展的药物残留检测工作,不销售含有违禁药品或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使用动物及其产品。 5、随时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作出的整改意见或处理处分决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因本场饲养的动物及产品出现的质量平安问题,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他人噪声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