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持电开工器具平安管理规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开工具的管理内容和考核方法。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手持电开工具的管理。2 标准性引用文件电业平安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局部)3 术语和定义3.1手持式电开工具: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手持操作或可以手动移动的专用工器具。主要有:电钻、冲击电钻、电锤、电动磨光机、手提砂轮、角向砂轮、电动割刀、电烙铁、行灯(手提照明电灯)和行灯变压器、移动式碘钨灯架、多功能电源线盘、电动吹尘器、电吹风等。3.2电开工具按触电保护分类:3.2.1类工具:指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根本绝缘,而且还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固定线路中的保护(
2、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根本绝缘损坏时不成为带电导体。3.2.2 类工具:指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根本绝缘,而且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平安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类工具分绝缘外壳类工具和金属外壳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类结构符号“回。3.2.3 类工具:是指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由平安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平安特低电压高的电压。4 职责4.1平安监察部负责电开工器具的平安监督管理。4.2 使用部门负责所用电开工器具的平安管理,对其职工平安正确使用电开工器具负责。4.3 物资部负责购置经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平安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绝缘等级的合格产品。严禁擅自采购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