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平安工作情况汇报 一、工作部署 1、各企业、各主体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平安生产责任制,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平安生产格局;各煤矿要对照省“六个标准,深入开展达标活动,不止是要静态达标,重要的是要动态达标,当前重点要深化平安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和现代化矿井建设,以标准提升来夯实平安生产根底,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要掀起贯彻落实新的平安生产法,要让平安生产法进机关、进基层、进XX县区、进煤矿、进区队、进班组,在全社会、全行业营造依法生产,重视平安的气氛,推动煤炭企业建设法治企业,推进平安生产依法行政。 2、要强化煤矿平安监控
2、系统管理,充分发挥保平安的“哨兵作用,充分发挥平安监管“千里眼和事故查处的“黑匣子作用。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增加工作面有效预抽时间,抽采实现“大孔径、严封孔、下套管、高负压、分源抽、立体抽、精计量、细分析、重评估的管理方法。 3、各集团和煤矿要严格执行煤矿地质工作规程,深入开展矿井范围内采空区、旧井筒、老巷道、老窑区等进行一次全面详查,建立主体企业、煤矿企业两级台账,及时填绘相关图纸,如实反映矿井真实情况,严禁采煤、掘进工作面直接过旧井筒或废弃关闭井筒,已经设计布置穿越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修改设计,重新布置,避开老旧井筒,并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凡详查不到位的、弄虚作假的,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并
3、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各煤矿企业要调查了解采空区积水、构造积水和地表裂隙水情况,对水患不清楚的,要进行地面物探搞清楚,坚决不允许在不清楚的情况下盲目进行采掘活动。对煤矿探放水现场管理不到位,对井下物探、钻探工作疏于管理,缺少监督,导致在物探、钻探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擅自缩短探水距离的要严厉查处。并追究煤矿企业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5、煤矿工人及领导要坚决执行企业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措施和平安理念,每个员工每道工序每个环节都必须标准作业,不能打半点折扣。做到对现场作业人员、设备、过程、进程做到心中有数,做到有的放矢,不出或少出过失。 6、会议传达了市局平安生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主体企业、各
4、煤矿企业严格按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二、有关要求 1、煤矿企业要做到“两严格、四严禁: (1)严格执行矿领导跟班带班制度,跟班领导必须做到“三在即上班在前、下班在后、班中在岗,“三必清即当班任务清楚、入井人数清楚、执行任务情况清楚;“三走到即新工作面要走到、掘进工作面要走到、最远的区域要走到;“四掌握即瓦斯情况要掌握、探放水情况要掌握、顶板压力情况要掌握、空巷盲巷情况要掌握;“四指导即出现紧急情况要指导、出现疑难问题要指导、发现较大平安隐患要指导、开展零星作业要指导。县局将对矿领导,尤其是煤矿矿长、总经理的跟班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对未正常跟班,或是履职不到位的煤矿副矿长,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予以
5、处理。 严格执行周隐患排查制度,煤矿矿长必须亲自参加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抓住关键环节、薄弱部位进行重点排查,同时也要把地面洗煤厂、皮带走廊、储煤筒仓等地面要害场所纳入隐患排查的范畴。 (2)严禁瓦斯监控、防探水、防突参数、图纸等方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平安生产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严禁建设矿井赶工期组织生产,要合理安排建设进度,有序组织建设,凡发现超能力组织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严禁疲劳作业,要切实保护煤矿职工身体健康。严禁随意加班加点、超时超负荷工作,保证职工有足够的
6、休息时间。 2、各主体企业要认真履行平安管理责任,坚持“定方案、抓细节、查路径、严处理执法方法,每周至少对所属矿井进行一次平安检查,催促所属煤矿严守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平安管理的力度,做到平安责任到位、平安检查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各主体要制定后一百天平安生产无事故方案,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平安责任落实到位。 3、县局“五人包保和驻矿安监员要认真履职,对煤矿的采、掘、机、运、通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尤其是对煤矿出现的地质条件变化、瓦斯涌出异常、工作面涌水异常、揭露空巷旧巷等情况,要及时向县局汇报。 4、县局各涉煤业务科室,要坚持“严标准、依程序、重细节、求闭合的执法原那么,要根据监管职责分工,对本科室的工作进行一次梳理,查遗补漏。平安检查要改变常规的检查方式,以突查、夜查为主,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真正在煤矿生产建设动态环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尤其是煤矿监管科室,近期要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检查要有方案,有处分、有总结、有通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不手软、不姑息,该立案处分的要处分,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