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XX省平安生产条例,进一步明确岗位平安生产职责,落实平安管理责任,确保企业的财产平安和员工的生命平安,签订本责任书。 一、管理职能及责任 1、分管公司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对全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2、主管公司的工艺质量、运转操作、设备维修等生产职能管理,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3、主管皮辊、木管、试验室、验配组、通用工段、电气工段、根本建设(含外包工程)等管理,对主管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生产部各职能小组平安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4、负责公司重大平安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立项、审核,
2、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负直接领导责任; 5、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公司各工种的平安操作规程,对因操作规程欠缺而导致发生的生产平安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6、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对各分场平安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各分场平安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二、管理目标 1、认真履行平安管理职责,确保公司年度平安生产目标的全面完成; 2、杜绝生产部所辖范围内和各分场发生因工死亡、因工致残1-4级(含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本人负50%以上责任的机动车辆事故)以及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的火警事故; 3、有效遏制生产部所辖范围内和各分场发生因工致残5级以下(含上下
3、班途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本人负50%以上责任的机动车辆事故)和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2023000元以下的火警事故。 三、管理考核 1、未完成公司年度平安生产目标所确定的平安生产目标值,视责任大小处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生产部所辖范围内或各分场发生因工死亡、因工致残1-4级(含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本人负50%以上责任的机动车辆事故)以及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的火警事故,视责任大小处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生产部所辖范围内或各分场发生因工致残5级以下(含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本人负50%以上责任的机动车辆事故)和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2023000元以下的火警事故,视责任大小处2023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 四、其它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公司总经理(综合部代存)和生产管理副总经理各自存档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签字人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向接任人交待清楚,由接任人补签责任书。 公司总经理签字: 生产管理副总经理签字: 年月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