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信访考核方法 镇信访工作考核方法 各村委会: 为认真做好稳定工作,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标准信访秩序,理顺信访渠道,按照早排查、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把信访工作纳入各村及各单位日常工作并加以考核,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 一、考核形式。实行分值制,总分为20230分。 二、考核内容 (一)信访工作根本建设(2023分) 1、村委会有信访信息员和信访调解员(3分); 2、村委会有信访登记本和处理结果(4分); 3、有信访条例等法规宣传、意见及措施(3分)。 (二)矛盾排查工作(20分) 在本辖区内每周要对矛
2、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并经村信访信息员签字后上报镇信访办,并加盖印鉴。每周一上午为固定上报日,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少报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三)纠纷处理(60分) 排查出的矛盾要及时化解处理,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庄,大事不出村。 对矛盾排查出后不处理,致使上访人越级上访的,按以下方法考核: 到镇上访。初访且村及时到场并带回处理的,不扣分;经镇信访办通知不能及时到场并处理的,发生一次扣1分。 到县上访。初访且村积极配合,劝回上访人,不扣分;被县登记,村未能及时到场并处理的,扣2分。集体访扣3分,集体重复访扣5分。 到市上访。初访且村积极配合,劝回上
3、访人,未登记的,扣2分;已登记,村未能及时到场并处理的,扣5分;集体访扣2023分。 到省上访。初访且村积极配合,劝回上访人,未登记的,扣3分;已登记,村未能及时到场并处理的,扣2023分;集体访扣15分。 进京上访。每进京一次个访,扣15分;每进京一次集体访,扣30分。 非正常访。每发生一次到镇及以上非正常访(阻塞交通要道,扰乱机关办公秩序等),造成社会影响很坏的,保证金不再返还。 (四)信息报送(5分) 各村对排查了解到的信访信息,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明知有上访苗头的不制止、不解释、不劝阻而又不及时向镇报送的不得分,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村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五)宣传工作(5分) 认真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村每月召开一次研究信访工作会议,召开一次村组信访员会议,会议记录要整齐标准,少一次扣1分。 三、奖励和处分 年初各行政村向镇财政上缴1万元信访保证金,镇政府给各村配套1万元信访保证金,根据上述考核标准对各村信访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年底下拨信访保证金。本方法由镇信访办负责解释。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