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国际私法中各领域法律适用规则的总结.docx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1802544 上传时间:2023-04-23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3.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国际私法中各领域法律适用规则的总结.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2023年国际私法中各领域法律适用规则的总结.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2023年国际私法中各领域法律适用规则的总结.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2023年国际私法中各领域法律适用规则的总结.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2023年国际私法中各领域法律适用规则的总结.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2023年国际私法中各领域法律适用规则的总结.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国际私法中各领域法律适用规那么的总结 第一章: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 一、自然人权利能力: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使用当事人属人法。 二、自然人行为能力: 1、民法通那么第1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民通意见补充说明“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使用其定居国法律。“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由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由民事行为能力。“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使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使用其住所地法律。 3、票据

2、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为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使用行为地法律。 三、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民通意见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对外国法人的国籍确定采取注册登记主义。) 第二章: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 一、结婚: 1、民法通那么第147条规定。“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外国人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重叠适用中国法和

3、外国人本国法。中国公民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外结婚,可以采取领事婚姻,也鼓励在当地按当地法律办理,同时不得违反我国婚姻法的有关实质要件。短期在境外的(如旅游)结婚必须适用中国法。 二、离婚: 1、民法通那么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2、民通意见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涉外离婚及时当事人以协议方式离婚,法院也要依该协议做出判决,防止协议在外国不生效。 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6条指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中

4、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有关规定,向该管辖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6条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使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三、夫妻关系: 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3条规定。“夫妻人身关系,使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2、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

5、事人没有选择的,使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3、如当事人没有共同国籍,那么采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四、父母子女关系: 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5条规定。“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五、收养: 1、收养法第21条规定。“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外国人在华收养子

6、女的,应当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并不得违背收养人经常居住地的法律。即重叠使用我国法律和收养人经常居住地的法律。 2、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六、抚养: 1、民法通那么第148条规定。“抚养适用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民通意见第189条指出。“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抚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抚养以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抚养,应当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抚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

7、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 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七、监护: 1、民通意见第190条规定。“监护的设立、更和终止,使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 2、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0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表达了保护弱者权益的原那么。 第三章:继承的法律适用 一、法定继承: 1、民法通那么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不

8、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二、遗嘱继承: 1、类推适用法定继承的规定。 三、无人继承的财产的归属问题: 1、民通意见第191条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遗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5条规定。“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第四章:物权的法律适用 一、不动产物权: 1、民法通那么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9、律。 2、民通意见第186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6条规定。“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二、动产物权: 1、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使用船旗国法律。 2、海商法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使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使用原船舶登记地法律。 3、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使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4、民用航空器法第185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使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5、民用航空器法第1

10、86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抵押权使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6、民用航空器法第187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7、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 8、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9、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9条规定。“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02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0条规定。“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

11、立地法律。 三、国有化问题: 1、我国对待外国资本的原那么是不实习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实行国有外和征收的,也必须满足有关要求,例如公共利益、法律程序、相应补偿。 2、根本态度。我国不放弃对本国境内的外国资本实施国有化的权利;成认国有化的实施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定程序具备;在补偿原那么上,不接受充分、有效、即时补偿的主张,而是适当或合理的补偿。 第五章: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一、专利权 1、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按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那么,根据中国专利法办理。外国人的一切专利

12、事务应当委托中国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有关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我国法律审查批准和授予专利权。 2、外国申请人就同一创造或实用新型在外国提出申请之日起12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申请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成认优先权的原那么,可以享有优先权。 3、港澳地区的法人向中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时,应当委托国务院指定的或者授权中国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港澳地区居民向中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时,除可以委托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外,还可以通过其在内地的亲友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13、4、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创造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首先向中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5、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8条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6、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 7、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二、商标权 1、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按其所属国和中华

14、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那么办理。在具体程序上,外国人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务院指定的机构进行代理,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书件应附中文译文。提交的代理委托书应办理有关公证,认证手续。 2、外国人在我国注册商标所享受的优先权问题,根据我国参加的巴黎公约的原那么,我国政府规定,但凡公约成员国国民,已向巴黎公约的任何一个成员国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又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注册申请的,可以从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要求享受优先权。凡要求享受优先权的,应当提交书面声明以及在其他成员国第一次申请的副本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我国商品需在国外注册的,首先应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然后按照我国参加的巴黎公约和商标注册的马德里协定或根据对等原那么以及对方国家规定的无条件国民待遇原那么,并委托国务院指定的机构代理在外国申请商标注册。到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者应先到所在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到国外申请商标,必须是申请者自己的商标。 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8条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5、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 6、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