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信息化建设讲话稿 公安信息化建设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引领和管理公安工作的手段和过程。公安工作就是信息第一,谁先掌握各类数字、信息,谁就先取得工作的主动权,工作才能与时俱进、才能实现筠连的跨跃式开展、才能保一方社会和谐平安,长治才能久安 构建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综合利用,以“解决基层根底信息来源、归类、应用为目的,搭建了由信息采集、整合、应用三层结构组成的根底工作综合信息平台。丰富信息来源根底,夯实信息化建设支撑公安信息研判。在信息建设中,信息来源应该采取自采和调采两种方式采集,可以大大拓展信息来源,有效缓解了基层的采集任务丰富了信息平台的内容,而且确保了根底数据的完
2、整性和权威性,更新法制观念、力推信息化应用,形成全警参与的整体合力。使基层民警具备五会能力(即会打字、会查询、会比对、会信息录入、会下载资料)信息化建设专业性强,建立民警的信息技术人才刻不容缓。一是增加人才;二是加强对现有民警的专业技术培训,让他们有一定的技术根底,且熟悉公安业务,但应该为他们提供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以提高其技术水平。三是要集中全局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技术队伍。利用这支技术队伍,逐步渗透工程开发的各个领域,系统规划、功能设计及推广培训等应以公安自身的技术力量为主导,以利技术人员掌握核心技术,为进行自主开发或者自行修改创造条件。 信息化建设需要一定的管理制度,从组织
3、机构、职责分工等方面实行制度化,确保信息化建设不出任何过失,即要维护公安机关声誉,又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证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不管硬件、软件都需要进行维护管理,要从制度上明确人员职责等,对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有功人员予以物质奖励,对违反规定给单位和个人造成社会影响的给予相应的处分,为信息化建设的管理进一步增加了管理力度。 公安信息化的效劳对象是整个社会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职责是实现对社会的有效管理和效劳。公安信息化外表上是效劳于公安机关,实质上是为整个社会提供效劳。公安信息化作为政府信息化的一局部,是以效劳社会为根本宗旨的。衡量公安信息化的成败,要看其的社会效益如何,
4、要从社会整体上来衡量其利弊得失。因此,成功的公安信息化,必须要能够降低行政本钱,提高行政效率,要有利于增强公安机关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能力,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脱离了这一根本性的衡量标准,就不会有成功的公安信息化。 公安接入网是公安网中覆盖面最大、最贴近基层民警和群众生活的网络,也是公安信息最原始的采集点,是保证公安信息及时准确上网的关键所在,更是公安信息网效劳社会的一个主要渠道。当前我省公安接入网建设还很落后,许多派出所采集到的数据不能及时上网,不能及时获得公安信息网上的信息,不能为社会民众提供及时优质的效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公安信息化的开展。要实现公安信息化更好地为社会效劳的目的,必须加快接入网建设,早日将公安信息网延伸到公安机关的每个角落,延伸到人民群众的身边。 公安信息化必须实行社会化,但是公安机关作为一个特殊的政府部门,与其他政府机关有着较大的区别,这就是公安工作具有保密性质,因此公安信息化要依托社会化,但绝不能依赖社会化。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和涉密业务,公安机关要保持自主开发、管理和维护能力,以确保信息平安,确保公安机关具有坚强的战斗力。 公安信息化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走社会化道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设公安信息化,坚持公安信息化为社会效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安信息化健康快速的开展。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