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规划执法检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的查处力度,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城乡规划执法联合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城乡规划执法联合检查时间安排为4月1日一5月20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1、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城乡规划法?界定的、属于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范围的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年续建工程项目和年新开工建设项目。 2、检查内容。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取得“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否严格按“一书两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三、检查方法
2、由检查组对检查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采取拉网式检查。重点查清工程项目的建设位置、建设单位、建设面积,有无规划相关手续,是否按批准的规划内容进行建设等根本情况。对查实的违法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进行处理。 四、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4月1日一4月10日为自查阶段。各镇、街道、开发区对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进行自查,并全部登记造册。自查结束后,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总材料与城乡规划执法普查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于4月10日前报区城管执法局。 第二阶段:4月11日一4月30日为集中查处阶段。由联合执法领导小组成员带队,组织执法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并查阅相关资料。对查处的违法建设项目,要及时
3、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一步做好调查取证,进行立案处理。对严重影响规划的,要依法采取顶格处分及撤除措施。 第三阶段:5月1日一5月20日为总结阶段。对此次规划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为今后长效管理奠定根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城乡规划执法联合检查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区城管执法局具体实施。区城管、规划、监察、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2、统一思想认识。规划执法是保障实施城乡规划,强化依据规划进行各项建设的关键,各镇、街道、开发区以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城乡规划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集中排查,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建工程要坚决查处,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 4、强化典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本次规划执法联合检查的意义和要求,重大活动邀请新闻单位参加,对重大违法案件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执法舆论气氛。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