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局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局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1.统筹谋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部署要求,每年初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2、败工作任务台帐,统筹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推动责任落实。年底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2.强化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营建崇廉风气。党组成员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预防腐败的警示教育。3.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着力构健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套切实有用的制度体系。4.严格监督考核。根据考核、测评、群
3、众反映等情况,及时约谈内设股室主要负责人,催促整改。每年组织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5.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把选人用人廉政关,切实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那么。建立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干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6.维护群众权益。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7.强化源头治
4、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标准运行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三重一大决策记实制,党组对“三重一大决策实行全程记实。8.坚决反对腐败。领导和支持纪检组、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落实。积极推进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
5、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持召开局党组班子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督办重点案件、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责任制检查考核。2、切实管好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坚决克服组织松散、纪律松弛现象;管人、管事、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催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工作;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催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
6、县纪委报告;每半年要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催促有关科室负责人廉洁从政。3、真正带好队伍。坚持以上率下,努力提升思想力、领导力和执行力,争做全体党员忠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楷模,争做全体干部创造性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楷模,争做全社会遵纪守法、道德人格的楷模,以党性建设、能力建设和人格建设的全面加强带动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以健全制度纪律约束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为核心,带队伍、抓队伍、强队伍;不定期与各股室负责人谈话,了解掌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其所在班子及本人廉政等情况,并提出要求。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责成驻局纪检组立案查处
7、。4、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良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当好标杆做好示范。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协助局长分管综合核算股、工业股、能源股、法制股、企调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农调队、普查中心名录库、数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副主任同志负责监测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城调队、人口社会股、效劳业股财贸党
8、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副主任科员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投资股房地产、建筑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履行好以下职责:1、落实分管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半年向局党支部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2、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催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
9、提醒、早纠正。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良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那么,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2023年7月29日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鄂发202318号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鄂经院党发202349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如下: 一、学校纪委的监督责任学校纪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对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一协
10、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1.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2.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制度,及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好责任分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3.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议工作,对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催促其履行“一岗双责。4.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二维护党的纪律5.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党的集中统一,政令畅通。6.对学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全面落实中
11、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对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鄂经院党发202311号,对二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情况进行抽查,对遵守党的“六项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坚持“一案双查,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或履行不力的,分清责任,实行追责问责。三强化作风督查9.对二级单位进行经常性明察暗访,严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学校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带彩娱乐、乱发钱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工作纪律松
12、散等问题。10.不断完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措施,对重大经济活动及人才引进、干部选任、人事调配、职称评聘、招生考试、国资管理、物资采购和基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行监督检查。11.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与催促整改一起抓,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公开通报典型案例,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四严肃查办案件12.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执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制度。13.受理信访举报,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线索处置方式分类处置问题线索。14.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
13、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15.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配合上级纪委查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师德师风等问题,并及时通报曝光。五加强警示教育16.经常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做到警钟长鸣。17.坚持把党的纪律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正心修身,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在心上。18.及早发现、提醒和纠正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
14、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六加强自身建设19.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能力素质。20.指导二级单位纪委、纪检委员和派驻专职纪检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2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标准,主动接受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二、学校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学校纪委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学校纪委的全面工作。1.研究确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目标任务、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2.听取学校纪委委员和二级单位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监督责任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书记报告工作。3.及时对学校党
15、委常委进行监督提醒,催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4.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委员履行监督职责、完成监督任务、廉洁自律等情况。5.对有违纪问题线索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6.对新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7.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8.对党委常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和学校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提醒。9.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以任何形式以权谋私。三、学校纪委副书记的监督责任学校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1.严格执行学校纪委会议决定,对贯彻落实纪委会工作进行监督提醒,协助纪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组织协调、妥善处理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工作,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有关问题,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根据纪委书记安排,约谈有关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对其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