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医疗机构申请放射工作许可承诺书 申办行政许可工程承诺书 : 事项的行政许可,并按照规定要求递交了相关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单位(人)已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了解了该项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对有关规定的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承诺自身能够满足办理该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2、本单位(人)承诺完全按照贵部门公布的申请材料要求和标准,提交了全部申请材料。 3、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4、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5、本单位(人)承诺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6、本单位(
2、人)承诺在不符合上述行政许可条件或未取得行政机关的许可时,不从事相关的活动。 7、本单位(人)承诺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或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行为,与审批机关无关,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8、(部门可根据事项情况,自行填写需要申请人承诺的内容,例如:本单位(人)承诺在领取行政许可决定时补齐非主审材料(可具体写明材料名称),到期假设不能提交,行政机关有权撤销该行政许可。) 9、本单位(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和申请人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本单位(人)于 年 月 日向贵部门申请办理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