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加强催促检查工作意见 近年来,我区一直高度重视催促检查工作,督查机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在推动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对催促检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催促检查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催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2223)120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催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催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催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加强催促检查工作是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
2、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是改进领导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有力举措,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 在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催促检查工作开展仍然存在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检查等问题,致使有些重要工作部署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有些涉及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诉求得不到很好解决,少数部门、单位行政效能还不够高,影响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因此,加强催促检查工作对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保证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和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保证“争当宿迁全面小康建设先行区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
3、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催促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履行催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责任,确保催促检查、推进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明确催促检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 根据国办意见精神,催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进行催促检查;对党委、政府发布文件贯彻落实进行催促检查;对党委、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进行催促检查;对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贯彻落实进行催促检查。检查的重点集中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决定; (二)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政府办文件明确要求贯彻落实的工作; (三)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事项; (四)区政府为民
4、办实事工程、重点目标、重点工程和重点工程; (五)区委扩大会议、区委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 (六)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 (七)区委、区政府领导在会议讲话中明确需落实的事项; (八)市、区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九)上级领导机关要求贯彻执行或者回复的事项; (十)其他需要专门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对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贯彻落实的催促检查作为工作重点,放在催促检查工作首位。对区委、区政府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对区委、区政府会议决定中需要本乡镇
5、、本部门落实的事项,都要及时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事项,大力推行工程工作法,能量化的指标一律量化,并明确序时要求,按工程实施催促检查,按时反响催促检查情况。 三、不断完善催促检查工作机制 在落实已有的工作交办制、催办制、督办制、现场会办制、完成情况通报制等工作制度的根底上,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催促检查工作机制,推动催促检查工作不断深入。 (一)严格执行无为问责制。建立健全责权统一的目标责任制度,构筑自上而下的各层次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凡催促检查事项,都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各乡镇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工作负总责。凡对责任目
6、标落实不力或明显滞后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限时办结制。但凡环节简单、可以现场办理的事情,必须尽可能的即时现场办结;除重大或另有规定的工程外,区权范围内的审核审批事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区委、区政府发布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后,但凡明确要求报告时限的,要按时报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件和交办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按时限要求反响,其他一律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理结果。对落实缓慢或落实不彻底的单位,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后,由区督查办下发催办、督办单。区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年终考核时,将按照关于实施重点事项交办催办督办制度的通知要求,在该单位年度考评总得分中予以相应
7、扣分。 (三)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催促检查工作联系渠道,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催促检查工作网络。各乡镇、各部门均要明确负责督查的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并为加强催促检查工作经验交流、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采取形式多样的催促检查工作方式 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催促检查工作。 在督查形式上,采取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综合督查、督查调研等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对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坚持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相结合,突出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综合督查原那么上每季度开展一次,年终进行总督查,全面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
8、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围绕决策落实的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有重点地开展督查调研。一方面直接促进决策落实,一方面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政府抓落实和再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在督查方式上,采取指定看点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明访与暗查暗访相结合、督查工作与考核奖惩相结合、督查活动与新闻监督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活动,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实效。督查工作要力求掌握全面情况,善于在“好、中、差类型中进行随机抽查,以准确反映全面情况。要在明查的根底上,善于沉下去暗查私访,深入一线,以掌握实实在在的情况。要把考评工作与督查工作相结合,做到督查、考核、奖励一体化,切实建立科学有效的督查评奖
9、机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贯彻落实决策和完成交办事项不力的单位、人员和事项,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鞭策落后,促进问题解决。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好的典型和经验,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鼓励先进,推开工作落实。 五、切实加强催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是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行催促检查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催促检查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情况,支持催促检查工作的开展。要把催促检查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放在突出位置。各单位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以及具体负责督查考核的相关人员要成为领导同志开展催促检
10、查工作的得力助手,加强对催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 (二)加强督查网络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催促检查机构,发挥催促检查机构在抓落实方面的组织、综合、协调作用,抓好牵头抓总、催办查办、通报评价等工作。要重视催促检查队伍建设,配强配齐人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催促检查工作队伍。通过加强督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全区形成上下贯穿、左右相联、畅通有效的催促检查网络。 (三)建立特邀督查员队伍。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参政议政的作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特邀督查员,主要任务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督查调研,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合理化建议。特邀督查员可就区委、区政府决策和工作部署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督查建议,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梳理,以促进问题解决。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加强催促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更好地推动催促检查工作深入、有序、有力开展。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