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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方案.docx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809965 上传时间:2023-04-2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6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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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23年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监管,提升中药饮片质量,严峻打击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省药监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监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修定药品管理法实施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那么,着力解决当前中药饮片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严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升监管力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保障

2、公众用药平安有效。 二、整治重点 1.非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 2.从不具备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违规购进中药饮片的。 3.购进中药饮片未按规定索取供货方资质证明、合法票据和检验报告书的。 4.购进、经营或使用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硫熏、农药残留等假劣中药饮片的。 5.购进中药饮片未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 6.购进的中药饮片未按品种要求储存和养护的。 7.中药饮片台账、票据管理不标准,追溯体系不健全的。 三、整治步骤 1.发动部署阶段(2023年3月-4月) 依据省市局通知精神和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属地整治工作方案,做到对中药饮片零售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掩盖率

3、不低于50%。 2.企业自查阶段(2023年5月-6月) 中药饮片零售和使用单位要比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对本单位中药饮片零售和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并在2023年6月26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和整改报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股,药品股负责在6月30日前将自查及汇总状况报市局药品化装品监管科。 3.检查督导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7月) 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据工作方案,结合企业自查和整改状况,抓住重点问题和环节,乐观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中药饮片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对躲避抗拒检查的依法从重处理。 4.全面总结阶段(2023年8月)

4、总结经验做法,稳固提高整治效果,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并在2023年8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连同附表2)报市局药品化装品监管科。工作总结包括检查和抽检状况、觉察问题及处理状况、案件查办状况、取得成效和工作建议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局药品股负责制定全县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督导协调全县中药饮片整治工作。药品股负责药品零售环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药品股和器械股负责全县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各分局负责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的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 药品股和器械股、各分局在整治中觉察质量可疑的中药饮片要准时抽检。 (二)严格履行职责。中药饮片是临床配方和中成药生产的

5、重要组成局部,关系到药品质量和公众的用药平安有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努力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觉察问题、消退隐患、防范风险,对于觉察的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应按规定移送司法机构处理。在专项整治中要做到公正、公正、公开,坚决防止地方疼惜,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的问题。对于在执法办案中为企业说情、干扰办案的一律记录在案,并依法依纪处理。 (三)加大查处力度。要坚决取缔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非法窝点,觉察非法购进中药饮片,购进假劣中药饮片和中药饮片零售使用单位不符合相关质量管理标准要求的,要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实行告诫、约谈、责令改正、限期整改、暂停经营使用、罚款直到撤消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协调协作。在整治行动中,加强联动和协作,明确任务分工,统一标准尺度,形成监管合力;要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专项行动效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加强宣扬,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气氛。 (五)实施联合惩戒。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对被实施资格罚的自然人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加大汇报力度。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整治状况报市局药品化装品监管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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